北京醫院規定員工限期懷孕 超時罰款10000多元

【新唐人2016年08月19日訊】近日,北京通州婦幼保健院規定想要懷孕生子的醫生護士必須先提交申請,通過申請後限期3個月內懷上,提前或錯過規定時間都要被罰款,甚至影響晉升。最令人驚訝的是,這個違反人性的規定竟實行十多年,有不少醫護人員受害,但直至近日才被曝光。

據陸媒報導,通州區婦幼保健院一名已懷孕數月的護士表示,自己懷孕前就已打了申請報告,她說:「我是屬於在申請批准時間內懷孕的。」醫院的女性醫護人員懷孕前需要申請報批,但是要在醫院安排的期限內懷孕。「我交了申請,政策是針對所有醫護人員的,沒有醫生、護士區分對待。」她表示,自己科室裡不止她一名孕婦,都是「計劃內」。

但同為通州區婦幼保健院護士的劉娜(化名)卻沒有那麼幸運,日前她去醫院交了一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罰款,「因為我沒有在批准時間內懷孕。」劉娜稱,醫院的計劃生育管理制度,就是要求醫護人員孕前需向醫院申請,醫院會給申請人批復3個月的期限,申請人必須在此期限內完成懷孕,否則將罰款,罰款金額不等,基本一萬元以上。除了罰款,產假期間停發各項福利待遇、3年內不能參與評優提職、取消當年薪級工資調整等也都在處罰之列。

在醫院給劉娜開具的罰款收據上,標明「違反醫院計劃生育管理制度罰款」,並加蓋了該院公章。

劉娜表示,自己入職培訓時,就被明確告知「限期懷孕」的規定,同事懷孕前都交了申請,但因為錯過期限被罰錢的也有不少。該院一名醫生透露,限期懷孕政策已在醫院施行了10多年。他指,多年來這項政策並沒有在醫院引起過多討論,而醫院女職工太多,工作又忙,如果一起懷孕的話,會給工作造成不少負擔。

北京聖遠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優銀律師表示,醫院單方面要求醫護人員「限期懷孕」,是違法的。而醫院基於此規定對醫護人員作出的罰款等處理措施,顯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應全額返還。

(記者張莉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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