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最嚴禁令出台 覆蓋5大重鎮涉5政治局委員

【新唐人2016年04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公孫覺綜合報導)日前,習近平主持的深改組會議,使得5個中共政治局委員主政地方都成了「禁地」。中共關於高官親屬經商的「最嚴禁令」,能否化解「巴拿馬文件」對中共統治構成的威脅,成為熱議話題。

4月18日,中共中央深改小組第23次會議,將北京市、廣東省、重慶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納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行列。使得繼2015年2月深改小組第10次會議,上海首先啟動這項工作試點之後的後繼「重鎮」。

4月21日,署名馬浩亮的評論文章分析說,這5個省區市,恰恰是中共現今僅有的5個由政治局委員兼任中共黨委書記的地區,具有相當的代表性,選擇這五地開展試點,大有深意。

習近平多次強調治黨要「從中央政治局抓起」,「中央政治局首先要做到」;另外,在開展巡視全覆蓋過程中,中紀委官員也曾明確表示,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地方黨委書記,都在巡視監督的範圍內。作者分析說,選擇在中共政治局委員兼任黨委書記的5地開展試點,體現了「從嚴治黨的誠意和決心。」

2015年5月,上海正式出台了有關細則,被認為不但設置了各項禁入門檻,同時,還紮緊了監督籠子;對違反規定的官員,或其相關親屬退出經商辦企業活動,或本人辭職;對於不如實報告或未及時糾正的,給予其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直至涉嫌犯罪移送司法。因此被解讀為史上最嚴的約束中共官員配偶子女經商新規。

事實上,類似動作早在20世紀80年代「價格雙軌制」時期,便有明確禁令。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禁止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決定,聲稱他們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社會關係,參與套購國家緊缺物資,進行非法倒買倒賣活動,已經引起群眾的不滿,嚴重地損害了黨的威信,損害了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在群眾中的形象,因此要求「凡縣、團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國營、集體、中外合資企業,以及在為解決職工子女就業而興辦的勞動服務性行業工作者外,一律不準經商。所有幹部子女特別是在經濟部門工作的幹部子女,都不得憑藉家庭關係和影響,參與或受人指派,利用牌價議價差別,拉扯關係,非法倒買倒賣,牟取暴利」。

然而「禁令」的執行多半仰賴官員對親屬的自我約束,尤其是在高層領導中。最終,由於疏於管控執行,接連不斷的禁令實際上如同廢紙一張,「官倒」泛濫甚至成為導致1989年「六四」事件爆發的誘因之一。與1980年代禁令相比,當時中共高層的通知為「禁止」,而本次上海經驗使用的是「規範」,後者被認為可能更趨向於可操作性。

難以逾越的「巴拿馬文件

不過,時值「巴拿馬文件」事件爆發,中共高層權貴捲入,中共官方不敢正面回應。廣大網友對最新出台的「最嚴禁令」的效果持懷疑態度居多。

有網友質疑說,禁止領導幹部子女經商,在上世紀80年代早已有中央文件明文規定的,為什麼過了30年後又要重新試點,重新規範,明顯是「巴拿馬文件」出台後搞點假動作糊弄老百姓而已。老百姓希望看到公正和透明,希望文件上所涉及的人,至少哪怕像胡德華那樣站出來向老百姓講講清楚。

另外,有海外媒體把2010年中國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孫立平博文:《中國社會正在加速走向潰敗》翻出,對照現今中共政治生態。其中第10條說,「維護既得利益是一件很累的事情,而我們社會把精力和資源過多地用到了這個地方。」

為了維護既得利益,不得不壓制言論自由。可以想想,為了壓制那些言論,我們用了多少的精力和資源?為了維護既得利益,就不得不千方百計想繞過民主這個坎兒。可以想想,為了不民主我們費了多大的勁兒,編造了多少理由和理論。

為了維護既得利益,我們就不得不壓制民眾正當的利益表達,於是釀出了多少群體性事件,為了解決群體性事件就花費了多大的精力?為了維護既得利益,很多在其他國家行之有效的反腐敗措施我們都不敢採用,為此我們不得不使用那些笨拙而無效的運動型辦法,為此又浪費了多少的資源和精力?

須知,要同時實現既得利益最大化和維護社會的正常運行這兩個目標,是一件相當困難和費力的事情。因此,我們這個體制是很累的,管理者也是很累的,從體制到管理者的心理負擔都很重。更重要的是,為了維護既得利益,我們這個社會要付出更深遠的代價。

比如,為什麼要如此大張旗鼓批普適價值?是普適價值中的什麼讓我們大動肝火?說穿了無非是民主自由,因為民主自由威脅既得利益。但直接批民主自由又不好聽,只能拿普適價值說事了。但在信仰盡失、道德淪落的今天,連普適的價值也成了批判的對象,結果是可想而知的。但為了既得利益,又不得不如此。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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