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陳滿獲釋 呼格案追責 冤案何時了

【新唐人2016年02月04日訊】近年來,中國大陸一些冤案的主角相繼被無罪釋放,是因為當年被他們「殺死」的人突然「復活」或真兇落網而使冤案昭雪。被控殺人縱火而被關23年的陳滿,和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就是典型的例子。沉冤多年一朝得雪,然而,一個從「 有罪變無罪 」,並得以活著走出監獄,另一個卻已經不在人間。

被控殺人縱火的陳滿,2月1號獲浙江省高級法院宣判無罪。自1992年12月底被抓至今,他已失去自由23年。

浙江省高級法院在海南省美蘭監獄公開宣判,原判認定陳滿殺人並放火焚屍滅跡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應予改判。據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陳滿無罪。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 葉寧:「我接觸過一些中國的案件,甚至是死刑案件,我是發現中國在證據上的粗糙,這種濫造,這種不嚴肅,那是令人吃驚的,如果這個案件確實只有被告人本身的證供的話,那完全有可能是刑訊逼供造成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撤銷原判的判決是恰當的。」

事情發生在92年12月,海南省海口市一處民宅失火,屋內一具屍體頸部和身上有刀殺痕跡,屋內有大量血跡。警方認定本案是來自四川省的陳滿所為。94年11月,海口市中級法院判處陳滿死刑,緩期2年執行。

裁判生效後,陳滿不服,向大陸最高檢察院提出申訴。直到去年4月,最高法才指定浙江省高級法院再審本案。

協助陳滿申訴的律師王萬瓊接受《新唐人》採訪時表示,從司法的架構層面來講,中國確實要做出根本性的改革。

陳滿的申訴代理律師 王萬瓊:「這個確實應該從制度層面來進行反思,不管怎麼樣,現行的司法制度肯定是有問題,就是這幾年爆出來這麼多的冤案,而且是集中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內,那麼確實這個就不能說是一個單純的個案。」

據了解,陳滿案是最高檢向最高法提請抗訴的冤假錯案第一案,也是第一次向最高法要求改判有罪的被告人為無罪。

王萬瓊:「我們從司法的架構層面,可能確實要做一些根本性的改革,不管怎麼樣,任何社會的進步,都可能有個建立的過程,不管是經濟改革還是咱們的司法體制改革,那麼它應該找到一個突破口,那我們認為,目前司改這一塊,從這個地方來著手,我們認為是對的。」

葉寧:「因為它只是一個個案,我們看不到整體改觀,從出現這些個案來說,應該說,這個司法界的良知是有所體現,但是你要說整個制度的變革,那扯不上邊,現在哪有真正意義上的司法改革,有一些櫥窗性的案件,它還只是些個案現象。」

1996年4月9號,內蒙古發生女子遭姦殺案,居民呼格吉勒圖到附近警亭報案,卻被認為是殺人兇手。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96年6月10號,呼格吉勒圖被以流氓罪、殺人罪,執行死刑。

沒想到9年後,真兇出現,內蒙古高法才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今年2月1號,冤案追責處理結果公布,公檢法27人被追責,其中除一人因涉嫌職務犯罪另案處理外,其餘無一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呼格家屬對這一追責結果表示痛心,不能接受﹔外界也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質疑。

王萬瓊:「我們既然深知很多東西確實是諸多原因造成的,那麼體制性的東西不改變的話,那你去追究這種個人來講,可能是平息特定群組人的憤怒以外,也不會有更長遠的作用。」

近年來,中國大陸許多冤案的主角相繼被無罪釋放,是因為當年被他們「殺死」的人突然「復活」或真兇落網而使冤案昭雪。

採訪/易如 編輯/黃億美 後製/舒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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