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斂財騙色?黨媒被指污名化曾飛洋

【新唐人2015年12月25日訊】日前,中共黨媒大篇幅報導曾飛洋、孟晗和彭家勇等7名勞工活動人士,被廣東警方抓捕一事,並指控他們接受境外資助,鼓動工人非法罷工、騙色等「犯罪行為」。有勞工學者抨擊,當局再次使用「未審先判」的手段,對曾飛洋等進行「污名化」。

12月22號,《新華社》發出6000字長文,指「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是非法組織,長期接受境外資助超過500萬元,插手國內勞資糾紛,籠絡和培訓工人,「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又指其負責人曾飛洋斂財騙色。

報導稱,「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及其分支機構「佛山南飛雁社工中心」已被查處,「服務部」的曾飛洋、孟晗、湯歡興、朱小梅、彭家勇、鄧小明和「南飛雁」的負責人何曉波7人,已被刑拘。

對此,要求匿名的廣東勞工學者陳先生駁斥,《新華社》的報導沒有根據。

廣東匿名勞工學者陳先生:「這個完全是造謠,為甚麼說造謠呢?因為一般來講,勞工機構不會主動去拿活的,專門鼓動人甚麼甚麼的,一般都是人家工人遇到問題了,找上門來了,這是勞工機構工作的一個規則。」

陳先生表示,在中國做勞工權益NGO非常艱難和危險,待遇也非常非常低。當局扣上所謂「接受境外敵對勢力資助」的大帽子,是不符合實情的。

陳先生:「他們每個月拿的工資也就兩三千塊錢。他們也沒有資助來源,國內公益基金不允許進入勞工機構這塊,所以他們在國內募集不到必要的經費,只能接受國外公益基金的資助。」

報導中還稱,曾飛洋以「維權」作為騙色手段,並在央視上播放了一輯長達24分鐘的新聞專題。

陳先生表示,這是官媒的一貫做法,想打倒誰先對其「污名化」,「未審先判」,從維權公民、維權律師,再到勞工維權人士,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陳先生:「新華社和央視你又是未審先判,說人家有罪這不符合我們依法治國的法律程序,而且他們已經揭露出那個叫鄒偉的新華社那個記者,根本沒有經過實地調查,你作為新聞記者的應該是客觀、中立、公正的,你應該雙方都要採訪的,對吧?」

陳先生表示,《新華社》記者鄒偉根據警方一面之詞,就做出這樣的報導,這是違法的,當事人和家屬都可以依法控告。

廣州維權人士郭春平認為,近年來,各地工人維權事件風起雲湧,勞工權益NGO將工人團結起來,在法律範圍內替他們維護權益,令當局感到恐慌,所以要對NGO進行打壓。

廣州維權人士郭春平:「雖然NGO維權,它並沒有把政治方面融進去,它都是非常理性的、在法律的角度去幫助工人維權,共產黨它很擔心,這種形勢會越來發展越壯大,工人從幾百人到上萬人,這種一旦化為旗幟鮮明的反對力量,那共產黨簡直視為心腹大患嘛。」

中國勞工通訊的統計顯示,中國各地今年的勞動糾紛事件多達2606起,比去年的1379起幾乎高出一倍。僅是11月份,就有301起,成為今年全年勞動糾紛事件最多的月份。

陳先生分析,現在勞工機構影響非常大,而且開始擴散到海外,這會影響到地方政府、地方工會及企業主的利益。企業老闆不願意勞工機構捲入,地方政府也不願意勞工機構介入,因為這會丟它的面子。再加上地方工會不作為,社會上指責比較多,使得各地勞工NGO在勞動糾紛中廣受工人歡迎,因此地方政府、工會及企業,這三股力量合力打壓勞工NGO。

採訪、編輯/李韻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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