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轉「真善忍」蓮花圖 少年遭非法庭審

【新唐人2015年11月12日訊】一位20歲的江蘇少年,僅僅因為轉載了一張--在三朵蓮花上寫有「真、善、忍」三個字的圖片,就遭到了中共的非法批捕與庭審。聽起來如此不可思議的事情,就發生當今的中國。

這位年輕的江蘇少年,名叫王篤善。他在北京打工期間,曾在網上轉載了一些圖片,其中一張是三朵蓮花上寫有「真、善、忍」字樣的圖片,還有一張是有關2013年的神韻晚會圖片,結果在今年7月,篤善被從北京綁架到了江蘇連雲港贛榆看守所。

「真、善、忍」是法輪大法的修煉原則,傳遍了全球114個國家,但在中國卻不能被中共所容忍。

不過與其他涉及法輪功內容案件不同的是,篤善並沒有修煉法輪功。

王篤善親屬:「他不煉(法輪功)啊,下載圖甚麼的,惹出這個事來,(篤善)是個好孩子。」

警察指控說,篤善以網絡傳播法輪功,對他進行了批捕。11月5號此案在贛榆法院開庭。起訴書指控王篤善,犯有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

大陸維權律師張讚寧接受篤善家人委托,為篤善做了無罪辯護。在他的一審辯護詞中,張讚寧律師從九個方面,詳細指出起訴書的指控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能成立。

首先指控罪名有違罪刑法定原則。王篤善既未修煉法輪功,也未參加其它組織,何以「利用邪教組織」實施犯罪?況且法輪功本身既不違法,也非邪教。

大陸維權律師張讚寧:「指控書指控的是他是利用網絡實施犯罪。法律方面沒有利用網絡實施犯罪這樣一個定義。」

其次此案不存在有「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任何事實,也不存在任何社會危害性。相反偵查程序違法。

篤善在7月11號被抓,公檢法在6月19號就已經給定了罪名。

張讚寧:「政法機關違反法律程序的問題,差不多每個法輪功案件都有這個問題,他們往往是先立案,再羅織罪名,它是立案在前,鑑定在後。鑑定就是要調查清楚犯罪事實,不會說鑑定都還沒有進行就先把人抓起來。而且《立案登記表》也不符合規範。」

此外,張律師指出,由中共「610」辦公室出具的證據,不具證明力。而在中國公開頒布的、關於邪教組織的20份文件中,沒有任何一份文件點名法輪功是邪教。相反,包括「兩高」司法解釋、一些部門規章在內,不僅無效,而且嚴重違憲。

張讚寧:「(當時)『兩高』為了配合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需要,它就胡亂解釋,就不顧事實、不顧法輪功是否破壞了國家法律,這是『兩高』犯的錯誤。也是很低級的一個錯誤。」

張律師還重申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政教分離原則,以及刑罰只懲罰行為犯,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等。

《明慧網》江蘇通訊員披露,在辯護過程中,審判長孫建中屢次打斷律師講話。面對律師提到的法律依據,審判長面帶譏笑的說,不要說這些與本案無關的話題,這類案子他審理過很多次了。

張讚寧:「法官當庭阻止了我的發言,叫我不要講那麼多,開始就給我限制了時間,五分鐘、十幾分鐘,而且我們兩個辯護人不能超過半個小時。我說你要充份保障辯護人的發言權。」

審判長對法律的無視並非沒有原由。自99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後,下達違法的滅絕性迫害政策,使得大量的中共公檢法人員「知法犯法」,褻瀆法律尊嚴。

如今無罪的篤善還被關押在贛榆看守所。家人希望他能早日重見光明。人們也希望中國大地上違法違憲的罪行,能早日結束。

採訪/陳漢 編輯/王子琦 後製/舒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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