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義:「賣國」是子虛烏有的帽子

愛國」與「賣國」,向來是思想交鋒與爭論的主題。「愛國」的口號常提,「賣國」的帽子也常有。但何謂「愛國」?何謂「賣國」?實質內容是什麼?恐怕到現在我們也沒真正弄明白。愛國不是愛朝廷,愛政府,這個已有很多人寫文章,說的道理也很深刻。但仍未擺脫「國」的束縛。因為國本身無所謂愛與不愛,國所包含的實質內容,比如利益、文化、制度等等,才是我們愛的本質內容。但利益、文化、制度與國是不同的概念。

一,國家是什麼?

國家是什麼?搜百度的「國家」定義,一大堆。仔細梳理起來大體有四種:

A,民族論。國家是指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血統或者歷史的社會群體,此為民族論。在這個定義中,一個國家沒有具體邊界。這個定義無法解釋多民族的國家,也無法解釋一個民族多個國家。

B,地理論。國家是指被政治自治權區別出來的一塊土地(包括海洋)。此為地理論。地理論比民族論更具體。它或有民族論的內容,因為相同民族更容易組成一個國家。但地理論用地域給出邊界,可使國家具體化。

C,工具論。國家是維護一種社會秩序的工具。它包括行政當局、軍隊、警察、法庭等,此為工具論。把國家當作工具是馬列主義理論的重要內容。列寧有一經典定義:國家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

D,契約論。國家是通過民眾討論,確立一種契約建立起來的。此理論來自西方自由主義。美國便是由原英屬的十三塊殖民地(洲),通過討論並確立一種契約(憲法)建立起來的。然後陸續有新的地區(洲)認可這種契約並加入進來。

儘管國家的定義多種多樣,但是否一定要愛「國」,則很可疑。

語言、文化、種族、血統或者歷史,確有愛的存在。我愛黃皮膚、黑眼晴,愛方型文字、李杜詩篇,愛漢文的含蓄和意境高遠。但並不等於愛由這種血統或文化形成的國。文化與種族可能確實是國與國之間的區別,中國與美國英國,確實文化不同、歷史不同、血統不同,卻不一定以國來代表這種不同。國是有具體邊界的,文化或種族則沒有明顯的具體邊界。國與管控權和管控地城相關,文化或種族只與血統和歷史相關。國是排它,並相對固定,文化或種族卻是兼容的,不同文化種族互相交織影響。國一旦被暴力或其它方式改變,原來意義上的國便不復存在,文化種族卻是始終存在。顯然,愛某種文化或歷史,並不一定要用愛國來表示。也不宜用愛國來表示。愛中華民族、中華文化,能同時表現為愛「大清國」、愛「中華民國」、愛「中華人民共和國」嗎?在「中華民國」時代,把愛中華民族說成愛「大清國」,會被當成反動分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時代,把愛中華民族說成是愛「中華民國」,也會被當成反革命。同樣,在他國的華人,愛中華文化,並沒有背叛他們的國家。中國人信西方的「上帝」,也不是賣國賊。所以,國是國,民族文化是民族文化,兩者必須分別開來。

地域的邊界確實是國的具體體現。所以我們把捍衛「領土完整」,看作是愛國的重要內容。但「領土」與邊界雖然指的是一塊同樣大的土地,內涵上卻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領土」有私有的含意,這一塊土地包括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是我的或是我管理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以不能丟掉,讓給他人私有或他人管理。捍衛「領土完整」是捍衛管理者的權力和利益。談不上愛「國」。如果你一定要愛,那是愛朝廷或愛皇帝了。邊界則是管理的地域劃分。是依管理的優化原則來確立的。按照管理優化原則,一個國可以拆分成幾國,如近代的民族獨立(有相近文化更利於管理);幾國也可以合并為一國,如現代的歐盟建立(可以實行經濟一體化)。所以地域和其邊界雖然是國的表現形式之一,卻不是我們愛的內容。清帝國疆域廣闊,是愛新覺羅家族的榮光,與中國百姓有何干係?大英帝國的沒落,或許削了英女皇的面子,卻沒妨礙倫敦工人增加收入。蘇聯解體,分解為多個國家,對經濟發展、人民幸福、民主自由的確立、民族矛盾的消解等等,有好處還是有壞處,這個可以去研究。根據這種研究,你可以說解體好,也可以說解體不好。但我們現在痛惜蘇聯亡國,並不是基於這種認識,而是把一種領土(專制制度下的表述)或邊界(民主制度下的表述)看作國的本質象徵,而不是形態特徵。正如把人的高矮胖瘦看作是人一樣。

「工具論」與「契約論」都涉及國家政治制度。都是把政治制度的描述當作是國家的描述。民主體制與專制或威權體制孰優孰劣?社會主義體制與資本主義體制孰優孰劣?國家主義與自由主義孰優孰劣?這是制度之爭。一個國家實行那種制度更好,與愛國不愛國也無關係。讚揚美國的民主制度,並不是讚揚美國。反對中國的專制制度,也不是反對中國。喜歡「君主立憲」,還是「民主共和」;喜歡「私有經濟」,還是「公有經濟」,大可去爭論,甚至為了「理想」去革命,與國有何聯繫?喜歡美國的制度,要求在中國實行美國的制度,你可以說美國的制度不好,但你無法說喜歡美國制度的人是「帶路黨」,是「漢奸」。同樣,讚賞中國現行制度的,你愛的是這種制度,何嘗是什麼「愛國」?如果國家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被壓迫的階級一定不愛國。如果國家是通過民主確立一種契約建立起來的,你愛的只是這種契約,卻誤認為是愛國。國家與制度並不是一個概念,國家只是一個符號,一個稱謂,有什麼可愛(當然也沒有什麼可恨)?制度的內涵則是活生生、充滿異議、與每個人利益相關,由此方帶來人的愛與恨。但我們為什麼要把制度與國家捆綁在一起?難道中國實行了美國的制度,中國就變成美國,「國將不國」了?

國家是管理的地域區分,或地域的管理機構,本身不是價值判斷的依據,所以並不存在愛與恨。

二,「愛國」更多是一種情感

為什麼會出現「愛國」或「賣國」的口號?是政治家為了政治目的利用民眾的情感製造出來的。

歐洲杯足球賽,總統和國民一起大叫加油,球迷則相互掐架,這是不是「愛國」?隨便說說當然可以,但實際只是一種情感。江西人在廣東生活,與廣東人產生矛盾,江西人就會站出來,抱團對抗,基於同鄉即地域情感;華人在他國遇上說華語的,倍感親切,人到老年,就有「落葉歸根」的鄉思,都是文化情感;漢人獲諾貝爾獎,作為血統相同的其它漢人,自豪一把,理所當然,此即血統情感;兩軍對壘,任一方的軍士,都希望自己一方獲勝,反映的是團體情感。上述這些情感,是一種普遍存在、並無法責備的社會心理。

但這種社會心理是中性的。並不包含對與錯、合理與不合理、正義與非正義的判斷。江西人與廣東人打架,只指明江西人和廣東人,無法說明對與錯;此種文化與彼種文化實無利害衝突;缺乏實質內容的民族械鬥,不可理喻;兩軍對壘,只講勝負,不問正義與否,軍隊只是工具。正是由於這些情感只具中性,但又有動員力量,利用其為某種政治經濟,甚至於個人的目的服務,便是傻瓜也懂的方法。國外商品進入中國,在商品的製造、包裝、宣傳中加入漢文化因素,利用的是文化情感。足球藍球職業賽實行主客場制,則是企業家巧妙利用人的地域情感。它既可增加比賽的精彩,又可增加票房收入。這種比賽卻不是兩地或兩城市真正的利害相爭,球迷為此掐架出於情感大可理解,卻不必當真。

已經形成的國家中的人,同地域、同團體,也大體同文化、同血統。用這些情感來凝聚人心,打擊敵人,以達到政治家的目的,便是「愛國」與「賣國」出現的原因。

「愛國」首先是由專制統治者提出來,並長期強化宣傳出來的。專制制度下,國是專制統治者的私產。為什麼國要叫「國家」?實質就是家天下。爭天下為什麼叫「逐鹿」?就是把「天下」當成獵物。這種爭奪不僅表現在一國內部,也表現在國家之間。歷史上專制國家之間的戰爭,絕大部分是暴力集團爭奪統治權和統治地盤。誰的拳頭硬,誰的地盤就大。為什麼現在世界上有的國家大,領土廣闊,有的國家小,有如彈丸?其實大多沒有什麼道理,它形成於歷史上的暴力爭奪。這些專制統治者,為增加爭奪的力量,把民眾裹挾進來,利用民眾同地域、同團體、同文化、同血統的情感,把地域、團體、文化、血統與國等同。本是暴力集團統治地域的爭奪,被說成是國家之間的對抗。「愛國」由此而生。

這種宣傳幾千年,可謂根深蒂固。希特勒更使其發展至極端。為了達到統治全世界的目的,他杜撰日爾曼民族血統的高貴,和其它民族血統的低劣,以動員和強化德國人的民族情感,為他爭奪世界統治權的個人目的服務。並發展為屠殺其它種族的邪惡犯罪。世界反法西斯的戰爭,與歷史上的戰爭,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戰不同,它擺脫了暴力集團爭奪統治地盤的叢林爭鬥,注入了正義的內容。即種族平等,尊重人權,反對暴行等。英、法、美等國正是基於這種正義而奮起反抗。但參與反法西斯戰爭的並不一定完全是為此目的。比如蘇聯就很可疑,因為它與德國曾有瓜分波蘭的協議。但二戰總體上說是法西斯與反法西斯的戰爭,既非暴力集團瓜分世界,也非民族國家對抗。

中國的抗日戰爭,本質是反法西斯反掠奪的鬥爭,只是表現為民族之間的對抗。所以抗日的「民族」英雄,應該是反法西斯反掠奪的英雄,抗日中的「漢奸」則是法西斯掠奪者的幫凶。用「民族」英雄和族群背離的「漢奸」,來表達反抗壓迫者與幫助壓迫者的行為,都不能體現其行為正義與邪惡的實質意義。為正義而抗日是真正的人民英雄,抗日戰爭中的「漢奸」受到懲罰,也非他們背叛民族,而是他們背叛正義。我們不是抵抗日本這個民族,而是抵抗壓迫和掠奪。把抗日戰爭說成是民族戰爭,只把它看作是一種民族械鬥。將抹殺抗日的正義性。

直到現在,我們仍沒有從民族情感中擺脫出來。對抗日戰爭反法西斯的內涵認識不足。反法西斯是正義與邪惡的交鋒,並不是中日兩國或兩民族的對抗。沒有這種認識,對抗日戰爭的反思,將增加民族仇恨,妨礙正義意識的樹立和張揚。美歐則完全把二戰看作反法西斯,而不是國家或民族之間的戰爭,所以並沒有把德國看作另類。而德國直到現在,還在追究納粹的反人類罪犯。說明他們的正義意識已經大大超出了他們的民族情感。

地域、血統、文化、團體情感可謂人之常心。它可以有,卻應在正義之下。只講情感,不問正義,世界永遠不能擺脫叢林社會。江西人與廣東人打架,江西人抱團對抗,如果江西人確實有理,便不是江西與廣東的地域對抗,而是對與錯的對抗。中國人民的權利利益如果確實受到侵害(不是指統治者而是指人民),人民團結起來,奮起反抗,便是天經地義。但這不是「愛國」,而是愛正義、愛人權、愛公平。

三,「賣國」是一頂子虛烏有的帽子

當我們潛意識中把愛某種血統文化,或愛某種制度,或愛國家的某種地域範圍(比如大國或帝國),甚至愛某個領袖,當成愛「國」,國家就是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裡裝。國家的概念則產生變異。「愛國」成為一種容易走極瑞的動員口號,「賣國」則成為攻擊對手、壓迫民眾、並且是子虛烏有的帽子。

林彪逃離中國,王立軍進美使館,是否「叛國」?離開這塊土地,脫離某個國家有罪嗎?他們或有其它行為,而構成犯罪,但與國有何干係?「叛國罪」從何說起?中國人想到國外謀生,為何成「偷渡」,並以此獲刑?一個國家的制度,限制人的自由流動,是侵害人權。因為制度被迫「偷渡」,「偷渡」就是一種莫明其妙的「罪行」。中國人與外國人有通婚、交往,能說是「裡通外國」?血統與文化互相影響並非固定不變。經濟人際社會交往更是人之常情。用國的邊界限制交往範圍,也是侵害人權。「裡通外國」何償不是莫須有的帽子?「顛復國家」,國家能夠顛復得了嗎?你可以顛復掌握國家機器的政權,但你能顛復國家機器嗎?你可以顛復一個國家的制度,但你能顛復這塊土地嗎?既然國家不等於政權,為什麼「顛復政權」,要說成是「顛復國家政權」?是否一個很輕的罪,扯上國家,就變成很嚴重的罪?

李鴻章簽割地條約,被認為是「賣國」。他賣的是誰的「國」?當然是滿清朝廷的「國」,朝廷的管理地域縮小了。這些地本來就是滿清暴力集團打出來的,送不送給他人是滿清統治集團的事,與中國的老百姓有何干係?如果說他有罪的話,只是他沒有問過被割地上的人民,願不願意接受外國人的管理。如果外國人對老百姓更兇狠,他便有罪,如果外國人對老百姓更好,老百姓還要感謝他。所以凡是兩個專制統治集團割城爭地,只是他們的私事,與國有何關係?那來的「賣國」?

有人說,民主國家難道不要領土完整?就可以隨便把土地送給他國?如果某塊土地無人居住,當然民主國家不會輕易送人。因為土地是一種資源。但目前世界上除南極之外,幾乎沒有無人居住的土地。所以我們現在說的領土,基本上是指有人居住的土地。有人居住的土地,土地的主人便是居住於此的人民。這塊土地便不是一種資源,而是一個社會體。他們通過民主建立了自己的管理機構(民主國家普遍的地域自治),並認可某種契約,即認可某個國家。如果他們不願脫離這個國家,國家的當權者能有權力把這個社會體送給他國嗎?如果別國想用暴力把這個社會體納入本國管理,這個社會體的人和這個社會體所在的國家一定會進行反抗。但這不是捍衛「領土完整」,而是捍衛這個社會體人民的民主選擇權利。蘇格蘭鬧獨立,卡梅倫只能勸說,並用大家庭的情感來引導,卻不能動用武力鎮壓,因為這是蘇格蘭人的權利。澳大利亞為留不留在英聯邦而展開一場全國大辯論,贊成與反對的各有理由,說明民主正在緩慢卻又不可逆轉地摧毀傳統的國家觀念。

「叛國」或「賣國」,不僅在法理上難以成立,而且是利用民眾的地域民族團體情感,打擊人的一種手段。一個專制者,為了打擊政治對手,往往無中生有的說對手是「賣國」。這不但使自己好象站在真理一邊,也使對手陷入民眾的某種情感包圍之中。崇禎皇帝說袁崇煥與韃子勾結,處死於菜市口,那些有著濃厚民族情感的人圍觀,爭食其肉。可見民族情感力量的強大。中國人現在爭民主自由,那些「五毛」不是來討論民主自由究竟好不好,而是開口大罵民主自由人士是「賣國」,就是想利用大多數中國人都有的民族地域團體情感,以圍剿民主自由人士,阻礙民主自由觀念的傳播。即便是民主自由人士,也不敢丟掉「愛國」這個屏障,說實現民主自由就是「愛國」。其實實現民主自由是愛人權、愛自由、愛民主、愛法制、愛公平正義,並不是「愛國」。

當「愛國」成為一種主義時,國家便成為一種神、一種膜拜的偶像、一種要為其獻出生命的圖騰、一種社會個體行為的主宰、一種侵害人權的棍棒。專制者最喜歡製造這種神。因為專制制度下,他就是國。把國神化,便是把自己神化。中國要擺脫專制,走向文明,真是任重而道遠。

(限於篇幅,此文並未討論利益,比如我們常說的國家利益。當國家之間存在經濟聯繫時,國家之間可能產生利益矛盾,「愛國」或「賣國」就可能以利益為依據。來證實存在「愛國」和「賣國」。但存在國家利益嗎?此種討論更為複雜,請看《胥志義:存不存在國家利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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