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姐提公民住宅 600萬雙北可買房

【新唐人2015年9月23訊】據大紀元電子報9月23日的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22日提出「公民住宅」政策,主張要重振有勞有獲的社會價值,確立有工作的人買得起住宅的基本人權,將參考星國的做法,由政府委託興建,並發行住宅公益彩券,每年籌措200億~250億元,購屋頭期款可以從勞退基金個人帳戶先支付,也可先租貸,支付租金可算成貸款的本利攤還,期望能讓有工作的民眾5年內買得起房子。

洪秀柱表示,她主張修改《住宅法》,為「公民住宅」計畫建立法律依據,並由內政部輔導高房價縣市與通勤範圍的城市,聯合成立「公民住宅服務中心」,供無自有住宅的家庭登記住宅需求,不限家庭人數,只要戶長有全職工作就可登記,並依照工作、設籍時間長短、家庭可支配所得多寡、家庭財產總額多寡、是否有存款等點數評比,決定優先排序,不需抽籤。

洪秀柱說,以2014年北市家庭平均年可支配所得129萬、新北市94萬7千元為例,兩地區依戶數加權的平均接近100萬元,房價所得合理比應為5~7倍,假設政府綜合專家意見所訂出的房價所得比為6倍,則大台北地區的「公民住宅」平均價格應為600萬元。

此外,為了防杜炒作,洪秀柱主張,「公民住宅」不能任意出售,但可依「標準價格」賣回「公民住宅服務中心」,如果自備款有使用到勞退基金,在出售時需將用到的金額回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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