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9月01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綜合報導)據新華社報導,大陸財經記者王曉璐7月20日撰寫的報導「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退出方案」造成大陸股市出現異常波動。但官方對王曉璐報導前後不一致,互相矛盾。被外界認為,對王曉璐處理方式和之前中國財經記者陳永洲一樣。外界非政府組織要求立即釋放王曉璐。
媒體報導互相矛盾
新華社的報道確認,王曉璐被拘和7月20日《財經》雜誌刊發的報道《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退出方案》有關,並指出「受該報道影響,股市出現異常波動。當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該報道不實,並強調有關媒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的報道不與監管部門核實是不負責任的」。
王曉璐在最新的受訪畫面中說:「我通過私下打聽這種不正常渠道,獲得了新聞素材,加上自己主觀性判斷,撰寫了這篇新聞報道。我不應該在這種敏感時候發表對市場有重大風險影響的報道,不應該僅僅為了轟動效應、抓取眼球的目的,給國家和股民帶來這麼大的損失。」
王曉璐在片段中稱:「我很後悔自己的行為,也願意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希望司法機關能夠給我機會,對我從輕處理。」
但在央視的採訪畫面中,王曉璐並未承認「夥同他人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的指證。
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主管的《京華時報》周一在報道中透露,與王曉璐幾乎同時被調查的中國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金融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劉威「涉嫌夥同《財經》雜誌記者王曉璐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
央視和新華社的報道均未說明被調查的王曉璐、劉威兩人有關聯行為。
王曉璐供職的《財經》雜誌社26日發布《關於本刊記者王曉璐被公安機關傳喚事宜的說明》,確認王曉璐在其家中被公安機關傳喚,並表示:「雜誌社對記者在職務範圍內的正常采寫行為承擔責任,並維護記者依法履行職務的權利,關注其享有的其他合法權益。」
和陳永洲一樣的處理方式
2013年底,大陸財經記者陳永洲的拘捕判決過程同樣引發國際關注。供職於廣東《新快報》的陳永洲於2013年10月18日被長沙警方拘捕後,《新快報》連續兩天以罕見的頭版特大字型大小刊文,發出「請放人」和「再請放人」的呼籲。
三天之後,陳永洲在中央電視台新聞中現身,承認自己受人指使、拿人錢財、行事不端。隨後,羊城晚報集團派出整頓小組、廣東新聞出版廣電局做出初步處理。
據BBC中文網刊發評論報導稱,和陳永洲一樣,王曉璐迅速在中國中央電視台現身。31日早間,中央電視台播出了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王曉璐的採訪畫面。又是財經記者遭遇司法調查,又見記者上央視「認罪」或「悔過」。
外界發聲要求立即釋放王曉璐
總部在美國紐約的非政府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CPJ)26日發表聲明,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王曉璐。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地區負責人鮑勃•迪茨表示,中國當局對資本市場的波動過於敏感,但這不是恐嚇和監禁記者為此噤聲的理由。
另一個國際組織「人權觀察」的中國部研究員王松蓮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也呼籲釋放王曉璐:「這些(報道)都是包括在記者採訪的言論自由之內,根據中國的憲法和國際法,這些是應該受到保護的言論自由。」
BBC評論稱,媒體審判媒體,媒體的底線何在?在司法審判之前給「嫌疑人」定性定罪,「媒體審判」的底線何在?對「媒體審判」進行一次公開透明的審判,留下一個可供未來借鑒的案例,應是中國完善司法制度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