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 陸15省145人控告江澤民

【新唐人2015年06月06日訊】(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因1999年江澤民以一己之私啟動中國各級中共組織、政府職能部門各級人員,增設「六一零」非法機構,大規模迫害法輪功學員,自今年五月份以來,中國各地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和世人開始控告首惡江澤民,控告案例激增。

6月2日,明慧網收到大陸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已經向相關司法部門郵寄出的控告狀複印件101份,共145位中國公民控告江澤民犯罪政策對他們造成的傷害。有的訴狀有2至22位控告人共同遞送。這些控告狀來自河北省、四川省、吉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廣東省、江蘇省、江西省、陝西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東省、浙江省等15個省份。

控告狀詳細闡述了中共前頭目江澤民剝奪公民信仰自由、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濫用職權等犯罪事實,提請最高檢察院、法院依法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

控告書數量按各省分布,如圖1.


圖1. 6月2日,明慧網收到大陸控告惡首江澤民的控告書數量按各省和直轄市分布(明慧網)

以下摘取部份控告人的控告原由、遭迫害事實。

河北省滄州市常玉金就元凶江澤民的酷刑迫害 要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河北滄州的法輪功學員常玉金女士,於2015年6月3日以特快專遞的郵寄形式,將一份刑事控告書寄往北京的最高檢察院,控告邪惡之首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修煉者慘絕人寰的迫害,要求檢察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

常玉金女士在控告書中最後寫到:我一個良家婦女,在職女性,恪守婦道,善良為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扮演著每一種角色,只因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便遭受以上這些肉體上,精神上的迫害、折磨,這些也不是我所經歷之全部,而我所經歷相對同修來講也只是冰山的一小小角。那些被酷刑迫害致殘、致死的,被藥物迫害致精神病的、致瘋致傻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做不到的。這集古今邪惡之大全,這惡貫滿穹宇的罪惡,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迫害,歇斯底里的指揮下發生的,所以本人要控告首惡江澤民,以期得到司法公正,結束這場給華夏兒女帶來深重災難的浩劫。

被迫害父母雙亡幼年流離失所 河北省馬佔彪控告江澤民
河北省張家口市沽源縣法輪功學員馬佔彪,1986年12月出生。1999年7月22日,年幼的馬佔彪出於對政府的信任,到北京說明法輪功真相,1999年7月29日被非法關押在沽源縣看守所,由於沽源縣610人員的騷擾、恐嚇、罰款,馬佔彪未修煉的母親於1999年10月驚嚇成病,年底離世,幾年後父親也離世。父母雙亡,年幼的馬佔彪過著流離的生活。以上所受迫害都是江澤民一手發動對法輪功迫害運動造成的,江澤民應負主要責任。

2015年6月1日,馬佔彪將控告江澤民的控告信通過郵政特快傳遞分別寄給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和最高法院院長周強。

妻子被迫害致死 四川省平昌縣王治海控告江澤民
王治海,男,現年48歲,四川省平昌縣人,2015年5月30日,王治海投書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十幾年中,王治海數次被綁架,關押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兩次非法勞教,共關押四年之久。王治海的妻子段世瓊在非法關押期間遭多種酷刑迫害,致使全身多種器官功能衰竭,含冤離世,留下不到四歲的女兒。段世瓊被迫害致死後長達十二年,家人得不到她的遺體,國保和警察百般刁難,王治海四處投訴無門。現王治海投書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遭冤獄六年 廣東省揭東縣國土局建設用地股負責人黃華傑控告江澤民
黃華傑,大法弟子,1967年9月27日出生,原揭陽市揭東縣國土局建設用地股負責人,家住揭陽市榕城區,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投書控告江澤民。

主要被迫害事實:2002年1月15日,被揭東縣公安局國安副股長洪某等人法綁架至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2004年11月,黃華傑被枉判刑6年,關至梅州市梅州監獄,惡徒對他大打出手,經常將黃華傑抬起來,狠狠的撞地板,直至把黃華傑的頭撞流血,惡徒再假惺惺的硬把他架到監獄裏面的「黑醫院」縫接和輸藥。

在那裏,惡徒以各種方式折磨他:暴打、地拖、飯菜裏下毒藥、野蠻灌食、強逼抽血、強行打毒針、灌藥、用繩子綁四肢吊起來、遙控電椅傷害身體、電擊、長時間不讓睡覺等,最嚴重的那次迫害致他頭撞牆抬到「黑醫院」縫了8針。

非法勞教酷刑迫害兩年 湖北省大冶市茗山鄉彭輯珍起訴江澤民
彭輯珍四次被綁架迫害。下面是片段:

2001年春,黃石市610的張政權等人要我簽字反對大法,被我拒絕後,又一次將我綁架到大冶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18天。

2002年2月,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其中被天安門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強制坐鐵椅、戴手銬、進行精神摧殘。後又被非法送房山看守所,強制戴腳鐐手銬、搧耳光、電棍電擊全身,當時全身衣服被電出糊味,遭野蠻灌食7天。我又被非法關在大冶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其中被強制戴腳鐐手銬、被610梅科長搧耳光、辱罵。後被非法關押武漢獅子山戒毒所迫害,不讓睡覺、長時間站立、強迫做奴工當時做電子產品,8個月後,被轉往湖北省沙洋勞教所繼續迫害,還被非法關在武漢湯遜湖洗腦班強制洗腦摧殘。

兩年後2004年元月,黃石市610將我騙到黃石洗腦班強制洗腦摧殘一個月。

遭綁架洗腦迫害 山東省招遠邵周仙女士狀告元凶江澤民
2015年6月1日,山東招遠64歲邵周仙女士分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北京市高級法院、北京市檢察院分別郵寄刑事控告狀,狀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邵周仙,山東省招遠市高翔電子退休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曾被當地警察(穿便衣)入室搶劫1次、入室綁架1次、非法抄家1次、綁架數次、非法關押4次、非法洗腦2次。並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精神上、身體上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被毆打致傷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李雪蓮控告元凶江澤民
2002年4月19日,李雪蓮哈爾濱防暴隊警察遭綁架,關押到一個屋子裏,惡人用小白龍塑料管狠狠的打她,她身上多處被打傷,最後被非法關押在雙城看守所裏,遭到阿城國保大隊的人用小白龍塑料管狠狠抽打,由於李雪蓮拒絕回答他們的問話,他們把李雪蓮身上打的多處受傷,被非法關押2個多月後,把李雪蓮綁架到哈爾濱公安七處繼續迫害。

在這場十七年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每一次的迫害都是非法超期關押,給李雪蓮和家人無論是在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給她的家庭造成的傷痛,用語言和文字都無法記載,迫害中的恐怖和骨肉分離帶來的痛,精神上的傷痛遠比肉體的摧殘更可怕。

遭「五馬分屍」酷刑 遼寧省盤錦市盤山縣沙嶺鎮張亞威訴江
張亞威,男,55歲,控告前任中共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張亞威簡述其遭受的迫害事實:2006年11月,我被盤錦市雙台子區紅旗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本溪市勞教所。在勞教所直屬隊,三個犯人受直屬隊隊長的指使,對我拳打腳踢。後來兩個犯人架住我的胳膊,另一個站在前面,掄拳猛擊我的臉和頭部。犯人們還經常用打火機燒我的手指。

由於持續的被毒打,我開始絕食抗議這種非法野蠻的暴力行為。勞教所管理科科長孟令鑫手指著我說:「不怕你不服,我們有的是辦法,大不了讓你在這消失」。

鄭凱和三個犯人同時出手,把我按倒在床上。先用兩條固定在床上的皮帶把我的兩隻胳膊的大臂分別捆住,勒緊後扣死,使上身被固定在床上起不來。然後把褲子扒光,再在手腕、腳腕上各綁上一根繩子。(繩子頭上綁著一個軟皮套,套在手腕腳腕上。這樣表面上沒有傷痕,但都是內傷)。四個人分別站在鐵樁的位置上,各拽住一條繩子向外猛拉。

我的四肢立即被抻成大字型,四肢筋骨被抻脫位,如同五馬分屍。

遭非法判刑六年 遼寧省大連市叢中笑控告江澤民
叢中笑說,我原在大連北大車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擔任副總經理,工作中,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是公司公認的好人。法輪功被迫害後,被強迫上繳大法書,寫不煉功保證。怕公司受牽連,2000年3月我辭去工作。至今,三次被綁架,其中兩次被非法判刑,刑期六年,在看守所、監獄受到酷刑折磨,肉體和精神受到極大傷害。2001年被迫離婚,一直沒有穩定工作,經濟上靠年邁父母和姐姐幫助。

被長期監視 河北省張家口市張永利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訴狀中,張永利說,2001年10月,我參加了由赤城縣委組織部組織的全縣公開選拔鄉鎮副職領導幹部考試,此次考試全縣各單位共54人參加,我在筆試和麵試中均是第一名。平時工作中我任勞任怨,不求名利,在組織部下鄉考察中我也得到單位同事的一致好評。可是在縣委常委會最後研究決定時,由於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時任縣委書記邱建國惡狠狠地說:「煉法輪功的,不開除他就不錯了,還想當甚麼官?」就這樣,我以筆試面試第一名的成績落選。

99年7月20日以後,赤城縣委、政府由於怕法輪功學員上訪而命令各鄉鎮政府、派出所強行沒收大法弟子的身份證,還指令鄉村幹部幾個人「包」看一個大法弟子,長期監控學員日常生活。

屢遭冤獄 遼寧省黑山縣張英東控告兇手江澤民
原遼寧省黑山縣石油公司職工張英東,女,家住遼寧省錦州市黑山縣黑山鎮。張英東說,我曾被中共不法人員非法抄家1次、刑事拘留2次、非法判刑7年、非法勞教1年半,給我身心造成重大傷害,給我的家庭造成極大的痛苦,給我的親朋及鄰里造成極壞的影響。其中,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我已幾次昏迷的情況下,黑山法庭的張鳳友、紀冬梅、張愛國等人竟然在看守所對我進行秘密審判,並判刑七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等。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吉林省吉林市孫豔和姜靜雲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姜靜雲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通過郵局快遞把「刑事控告書」寄到最高檢察院。

串門遭綁架關押 河北省廣宗縣蔡蘊控告惡首江澤民
蔡蘊在控告書中說,2007年1月11日下午,我去大法弟子張秀景家串門,沒說幾句話,突然核桃園鄉派出所所長黃朝帥帶領手下闖進家中,綁架張秀景。當時我說了句「不能隨便抓人」。黃朝帥指揮其手下將我和張秀景一起綁架到核桃園鄉派出所,戴上手銬,將我身上的200多元現金搜走,並通知廣宗縣國保大隊潘龍格等人將我和張秀景綁架到廣宗縣公安局進行非法審問。之後,連夜將我送進廣宗縣看守所迫害。

被非法拘留勒索 河北省藁城市南孟鎮劉玉肖控告惡首江澤民
劉玉肖是200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之前因受到造假宣傳也曾敵視法輪功,後因丈夫得了不治皮膚病,耗費了大量的財力病也不見好轉,一家人走投無路時,開始修煉法輪功。在很短的時間裏,丈夫的病不治自癒 ,我們一家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和美好。

2015年1月1日,劉玉肖因傳播法輪功真相,被郝莊鄉派出所綁架,拘留並勒索現金3000元後釋放,使家人在物質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傷害。

遭綁架和長期騷擾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劉蘇英控告兇手江澤民
劉蘇英,女,67歲。她說,2000年10月8日傍晚,縣公安局一行二人(不知姓名)私闖我家,將我綁架了。到了縣裏他們威脅我,如不交代就關到城北看守所,大概8點鐘家裏向他們要人,罰了1500元被放回家。

之後鄉派出所經常到家騷擾恐嚇,特別是中共「敏感日」,我嚇得不敢在家呆,以前支持我的丈夫不讓我煉了經常打罵,見我學法就撕書,並說在學就離婚,孩子們也干涉,好端端的家庭竟落到了這種地步。這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他必須承擔他所幹的一切責任。

遭非法勞教和酷刑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張雙排控告惡首
張雙排,男,74歲,他在控訴書中說,我在煉功前百病纏身,牙周炎久治不癒,十年不能吃饅頭,還有不能根除的中耳炎、胃炎、心絞疼等多種疾病,中西藥沒有斷過,修煉法輪功13天,折磨我十年的牙疼好了,其它頑疾不知不覺全好了。

2004年7月的一天,北蘇鎮派出所二人突然闖到家中抄家,搶走了台式電腦一台,激光複印機一台和一些真相資料。派出所給縣公安局打電話,又把我綁架到縣看守所,拘禁15天後又送石家莊勞教所,非法關押1年3個月。在勞教所罰蹲40天,坐小板凳,不讓按時睡覺,做奴工加班加點,逼著看污衊大法電視,聽污衊大法講課。

遭非法拘留和傷害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徐軍英控告江澤民
徐軍英,女,51歲,她在控告書中說: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2004年4月,被北蘇鄉政府非法拘留15天並強行交生活費200元。

在以後的幾年裏,村幹部經常暗地裏跟蹤致使無法正常工作、生活,精神上也受到不同程度上的壓力,給控告人造成很大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被洗腦迫害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曹君婷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
曹君婷,女,61歲,退休教師,未修煉之前,有多種疾病,修煉後,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身心得到淨化,無病一身輕。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由於她自己真心受益,想為法輪功和師父說句公道話,結果在北京被抓回縣公安局,關押了8天。以後,多次到家騷擾。在2000年4月25號,又被鄉政府拘留了半月,並交生活費200元。

在2002年8月,縣教育局要把我綁架到洗腦班,抓了幾次都未抓到,全家人承受了很大的驚嚇。七十多歲的婆婆整日哭天喊地,後來實在無法,強行把我送到了洗腦班,關了半天放回了家。後來他們逼迫丈夫替我寫了「三書」,才算了事。

鎮書記恐嚇砸門限制自由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王翠彥控告江澤民
王翠彥,女,56歲。王翠彥說,2001年南焦村書記劉元慶帶領村幹部到我家,把我的法輪功書籍全部抄走。在2007年,北蘇鎮政府和派出所所長鄭強帶領幾十人到我家抄家,他們把我的書籍全部抄走,把我非法關押到南焦村委會半天,並逼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不寫他們就恐嚇我。

2008年奧運會前,北蘇鎮張書記和派出所十幾人到我家裏非法抄家,最後還恐嚇我不許上訪。同年冬天某個晚上九點多,北蘇派出所副所長張建社帶領鎮政府十多人到我家砸門,當時我正睡覺,打開門,他們進屋就抄,把家裏所有的東西都翻遍了,甚麼也沒有找到。在開奧運會前夕,北蘇鎮政府人員經常到我家中騷擾,晚上蹲坑,並且每天讓我到村委會去報到,人身自由受到很大的限制。

遭非法抄家拘留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趙盆起訴惡首江澤民
趙盆,男,71歲,他說:自1998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多年的疾病好了,從此無病一身輕。未修煉前特別是胃疼時,疼得在床上打滾,也都好了。修煉17年來,從來沒有吃過一片藥。煉功前,我賭博成癮,和妻子經常打架,搞得家庭不和,做買賣摻假,坑人騙人。煉功後,我戒了賭,家庭和睦了,不坑人害人了,做買賣時有一次進貨多給我6000元,我退了回去。

江澤民從1999年7月20日在中國製造並推行國家恐怖主義的推行中,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調動幾乎所有能調動的財力物力人力及所有的國家宣傳機器,栽贓陷害法輪功,從此以後,我就沒有了安寧的日子。

2010年兩會期間,北蘇派出所又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一本,師父法像一個,真相幣1100元,並綁架我到拘留所關了14天,讓我交了280元的飯費。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趙素軍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趙素軍,女,年齡50歲。趙素軍自98年秋後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前身體多種疾病,容易感冒發燒、內燒、貧血,經常吃藥,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很快多種疾病不治自癒。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甜頭,內心充滿了充實快樂,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打人罵人、遇事向內找,多做好事,善待他人呢。然而,1999年7月20日以後,邪惡之首在中國發動了針對法輪功及學員的迫害,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致傷。趙素軍本人也受到心靈摧殘。

全家遭精神迫害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高月敏控告江氏
高月敏,女,年齡56歲。高月敏在控告書中說,在被告江澤民當任時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了瘋狂迫害,在「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我深受其害,使我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丈夫是個膽小怕事的人,之前非常支持我煉功,由於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丈夫非常害怕,精神壓力很大,怕我繼續煉功會發生甚麼事,經常對我恐嚇,嚇唬。使我精神上受到很大壓力。經濟上對我控制的非常嚴緊,對我造成很大傷害。

遭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吉林省通化市閆淑芳控告迫害惡首江澤民
閆淑芳,女,49歲,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人,2004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多年的腰肌勞損、煤煙後遺症,神經性偏頭疼都好了。

2008年4月23日晚9點,新站派出所所長郭某等警察包圍了我的家,在門口敲門敲窗。當我問他有沒有搜查證時,他們派人回所後現填。在10點多時,把我帶到區國保大隊,自問自答填了個單子,騙我簽了字,就在第二天一早,把我送到了通化市看守所,關了40天後,6月3日把我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吉林省舒蘭市白旗鎮孫尚友和妻子王國珍控告江氏迫害法輪功
孫尚友,男,1953年1月23日出生。孫尚友說:我和妻子王國珍都是法輪大法的修煉者,「真、善、忍」歸正了我們不好的思想,做一個更好的人。我們夫妻倆剛生活在修煉後的快樂當中,江澤民就發動了針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2001年1月,我們夫妻倆被北京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妻子被非法關押20天,我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從此以後我們家就沒有消停過,派出所經常上門騷擾,我們無法在當地正常生活。

2004年4月7日,我正在家中,舒蘭市國保大隊的大隊長肖勇和白旗鎮派出所所長楊躍進,伙同一個叫周彬的及其他幾個不知名的警察,綁架我們夫妻二人到舒蘭市南山看守所。我妻子王國珍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我被送到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迫害。我在那裏受到了各種各樣的酷刑,遭受了無數的痛苦。

無辜被抓 吉林省舒蘭市白旗鎮孫玉芹控告江澤民對她的迫害
孫玉芹,女, 1962年9月20日出生。孫玉芹修煉前身體不好,整天腦袋迷糊,全身都難受。修煉後,所有的症狀都消失了,無病一身輕,身體和精神狀態非常好。

她在控告書中說,我一直在水工市場賣菜,在2004年的一天,我正在賣菜,大長屯派出所的警察就把我抓到派出所去了,問我還煉不煉了,還問我賣菜棚子裏的柱子上貼的大法不乾膠是怎麼回事。我說我還煉,不乾膠可能是顧客買菜時不注意貼上去的。後來就把我放了。

河北省石家莊市劉淑芹控告江澤民給她的精神摧殘
劉淑芹,女,六十歲,河北省石家莊市工商銀行石家莊長安支行職員。

劉淑芹說,2000年至2001年,我家的(電話、被監控)財產錄放機被抄、工資卡被凍結、家裏孩子上學都不准繼續上學。我去信訪辦或天安門廣場請願被綁架;我被關押了幾個地方北京天安門派出所、北京勝利派出所、元氏拘留所、欒城拘留所、石家莊看守所還經常被在所謂的敏感日被關在當地的派出所與法輪功學員在一起被非法無辜被綁架關押;抄家、罰錢、遭到人身侮辱打罵,抄走大法書和煉功播放器和煉功帶、師父獎講法錄像。打坐墊子等。對我造成嚴重的精神摧殘,對我的家人精神摧殘都無法表述。

江蘇省南京市姜雅芬控告江澤民對她的精神傷害
5月30日,江蘇省南京市姜雅芬控告江澤民對她的精神傷害。

被逼停職和放棄信仰 河北省張家口市戴建軍工程師控告江澤民
1999年10月,由於中共電視的誣陷宣傳,戴建軍善意象公司辦公室發放真相資料,被公司黨支部書記迫害。2000年,單位負責人再次迫害他,非法抄家、逼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並勒令其停職。

吉林省吉林市原部隊軍官指控江澤民首惡犯罪事實
白鶴,男,蒙古族,1971年01月15日,被迫害前繫部隊軍官,家住吉林省吉林市。

1999年7月20日,因到省委省政府上訪,被部隊帶回軟禁長達1年多,期間各級領導輪流談話,逼迫放棄信仰。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

2000年10月1日,到北京天安門向世人講清真相,被北京警方綁架到東四派出所,被東四派出所警察毆打。後送東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10天。11月被非法勞教2年,送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被勞教所獄警用電棍電和毆打,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被非法勞教期間,工作單位迫於當時的形勢壓力,把我的檔案退回人事局軍轉辦。軍轉辦工作人員以不轉化為由,不肯再安排工作,致使失去工作至今,無經濟來源,經濟受到很大損失。

2001年3月28日,被轉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被兩名犯人當著獄警的面拽著兩條腿在地上拖著跑。大法學員姜立德看到這種情況大喊救命時,卻被犯人高玉成拳打腳踢打進水坑裏。

被非法勞教 吉林省舒蘭市田令全指控江澤民犯下多種罪行
吉林省舒蘭市田令全,女,68歲。在中共全國的迫害形勢下,深受其害,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摧殘,經濟上受到巨大的損失,家庭破裂、流離失所。2008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四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搜查罪、濫用職權罪等多種罪行。

陝西省咸陽市武功縣普集鎮農民夫妻二人控告江氏對他們的迫害
王平創,男,現年40歲;趙西娟,女,現年37歲,他們夫妻二人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也遭受了殘酷迫害,例如,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上,王平創被武功縣普集鎮派出所和周至縣政保科警察綁架到周至縣政保科,惡警用橡膠棍打頭,出了幾個包,兩隻腳被打的鞋都穿不上,腳面腫的多大的。七月二十九日晚上把我非法關進了周至縣看守所迫害。在周至縣看守所裏整天做奴工產品(織地毯)。四十多天後,周至縣政保科警察敲詐我的家人五千元後,家人才接我回家。

無辜被綁架關押 河北唐山灤縣張冬蘭控告江澤民指使迫害法輪功
張冬蘭,1955年12月14日出生,河北衛星化工廠退休工人。她說,我是唐山市灤縣師範學校的畢業生,在本廠子弟學校任教師。我本著真善忍的原則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教育出許多品學兼優的學生。1999年12月28日,因我一直堅持修煉法輪功,廠「610」辦公室把我從學校下放到又髒又累又危險的生產火雷管的車間,我質問他們:「為甚麼這樣做,根據是甚麼,拿出文件給我看看」。他們說:「沒辦法這是上面的精神,沒文件,只要煉法輪功,幹部下放當工人,工人開除,你教學再好,我們也不敢留你。」 這給我精神造成巨大壓力身心遭受極大傷害。

2001年4月19日上午,我正在車間幹活。新樂市公安局馬超英騷擾我,把我綁架到新樂市馬天鋪看守所,之後在拘留所把我非法關押12天。

黑龍江省依蘭縣依蘭鎮王麗民控告江澤民層層打壓 傷害王麗民本人
王麗民,女,現年56歲。王麗民稱,因為得法前我曾是個體弱多病的人,一九九六年八月修煉大法後,很多疾病不翼而飛,就連被確診為子宮肌瘤的病症,也一直被控制的逐漸減小。

然而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由於江澤民的層層打壓、迫害,致使單位的領導也緊跟隨著邪惡形勢對我單位煉法輪功的家屬和職工進行輪番的談話、辦班洗腦,對家人也施加各種壓力叫我放棄信仰,不允許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因我不能正常的學法和煉功,看我的五人中其中之一就是我丈夫,他私下都在監視我的一言一行,幾個月後,我的子宮瘤迅速的長到了非做手術不可的成度了,這給我身心造成了很大的痛苦,迫使我做了手術。也給我的家庭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極大的傷害。

被萬家勞教所迫害 黑龍江省依蘭縣依蘭鎮蘇雨清控告江氏對她的傷害
蘇雨清,女,現年 70 歲。在控訴書中,她說,被告人江澤民任職時,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輪功以來,我身受其害,曾三次被綁架,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非法判一次勞教二年,勒索人民幣8300元(包括飯伙在內)無數次抄家、騷擾,給我和家人造成莫大的傷。例如,2003年3月18日,我被非法勞教,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因血壓高勞教所拒收,可依蘭公安局還不放我回家,又把我送回依蘭第二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直到2003年4月底,經家人托人疏通花了3000多元錢,才把我放出來。

被非法拘留高額勒索 黑龍江省依蘭縣三道崗鎮陳淑萍控告江澤民的惡行
陳淑萍,女,現在69歲,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16年以來,陳淑萍一直不放棄信仰,曾被非法抄家2次,洗腦班迫害一次兩天,非法拘留3次68天,罰款3000元,勒索5000元,托人疏通7000元。

被西山坪勞教所迫害 重慶市胡宗玉控告江澤民
胡宗玉, 女,1941年12月22日出生,胡宗玉原是重慶市電力公司機關檔案管理員,1996年退休。胡宗玉的丈夫王佔德原是重慶市電力公司機關總支辦公室幹部。胡宗玉說,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開始後,王佔德堅持信仰「真、善、忍」不放棄修煉法輪功。2000年7月,王佔德根據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進京上訪請願,向政府說明法輪功利國利民的真相,被非法拘留。回重慶後,被南岸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00年7月18日被送重慶西山坪勞教所,由於拒絕「轉化」,2001年6月28日被延長勞教期半年。期滿仍不放人。我前往勞教所要人,勞教所卻以「未轉化」為由拒不釋放,在我強烈要求下勞教所被迫於2002年1月4日釋放。

被逼放棄信仰 河南省焦作市程坤和母親孫興秀控告江澤民對他們的迫害
程坤,男,1976年10月11日出生,酒店服務員。孫興秀,女,生於1956年6月14日。程坤說,在2001年,焦作市光亞派出所兩個警察,將我叫到焦作市光亞派出所,以我涉嫌修煉法輪功及傳遞法輪功資料為名,要我配合,說出資料來源,出賣別人,但遭到我的拒絕,後派出所去了三個人對我家非法搜查,我父母在家,拿走煉功磁帶、我和我母親的手抄筆記數本,我頭幾天被要求留派出所約8個小時左右,後每天要求早晨到派出所報到半小時以上,一直有約近一個月,有時被警察要求打掃衛生,期間被要求印手掌文,在筆錄上簽字、按手印,被要求寫與法輪功「決裂」的書文及寫誣蔑法輪功的文本。

湖南省冷水江市段賽華被江澤民建立的「610」迫害
段賽華,女,現年六十六歲,助理會計師,冷水江市飲食公司退休會計。段賽華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迫害法輪功,至今十六年,我遭到長期跟蹤、監控,610辦還要求我出門要請示、要報告,610辦批准了才能去。我遭610和國保大隊的警察兩次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兩次綁架到商務局,兩次綁架到610辦及綁架到本單位多次,而遭到610和國保大隊警察多次抄家,抄走用於修煉的大法書和播放器,逼迫我簽字不煉法輪功,在公安局強迫我寫保證書、悔過書、檢討書,逼我罵大法師父。

2012年6月,在菜市場買菜,碰到市610辦主任等兩人,610辦主任搜我的包,包內沒有東西,610主任要帶走我,我大聲喊:「610抓好人了!抓好人了」!市場管理處領導聽到走過來說:「你們無故在我這裏抓我的職工家屬,有手續嗎」?610主任說:「開個逮捕證就是」,立即用電話通知來了一車國保警察六、七個人,還是堅持要帶走我,當時市場管理處領導就拒絕610辦人員帶走我,當時圍攏來好多人,610和國保警察人員沒辦法了,在市場管理辦公室糾纏到下午六點多才離開,並發下狠話:「今天在你崽的地盤,放過你,下次在其它地方發現你,我一定把你抓起來」!

遭哈爾濱戒毒所迫害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曹友傑控告江澤民
曹友傑,女,59歲。她說,在江澤民傳真密令唆使下,方正林業局黨委、政法委、公安局、街道死心塌地的追隨,我局迅速成立610辦公室,政保科牽頭開始了對全局法輪功修煉者瘋狂迫害,對每個人實行了層層包保,株連家庭,由包片民警、鄰居、單位實行晝夜監管,不准隨意出入,更不允許學煉法輪功。

二零零一年六月政保科的韓東義、石字平逼我們罵師父、罵大法。我說:你們工作人員怎麼還讓罵人呢?這五講四美的基本道德都不講了?石字平說那你就等著勞教吧。於是他們把我和單雨滋(法輪功學員)送到哈爾濱戒毒勞教所勞教一年。回家後,迫害還在繼續,並且愈演愈烈。

遭惡警毆打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任靜波指控首惡江澤民
任靜波,女,1966年5月10日出生。任靜波在控訴書中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家裏突然闖進很多警察,把家裏與法輪功有關的書籍、字幅等物品強行拿走,同時還安排公安、街道、鄰居監視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晚,我正在家睡覺。突然闖進一群警察抄家,並強行將我帶到公安局。有一個叫李健的警察打我時說:「外地能用四十多種刑具打你們,我們也一樣能用」。打完之後,強行叫我光腳站在雪堆裏。國保科長韓東義口出髒話:「把她冰出尿來」。江澤民,曾慶紅,羅幹等人為使全國各地「六一零」辦公室和各地公檢法部門人員聽命於他們,就利用手中的權力,誰賣力迫害法輪功,就多給誰獎金和提拔當官。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二十二名老年法輪功學員同時控告江澤民
參與控告的法輪功學員有:

王聚明,男,71歲。
李瑞華,女,69歲。
倪志琴,女,76歲,退休教師。
張忠娥,女,71歲。
邢桂香,女,76歲。
周明霞,女,74歲。
孫家榮,女,59歲。
陳傑,女,79歲。
李玉花,女,75歲。
孫本平,男,82歲。
王相琴,女,71歲。
李金英,女,75歲。
王臣,男,86歲,退休幹部。
吳楠,女,52歲,退休。
馬守付,男,71歲,職業:退休工人。
李玉芝,女,46歲。
田桂英,女,74歲。
趙桂芝,女,83歲。
任秀華,女,68歲。
陳玉梅,女,47歲。
伸紀元,女,76歲。
孫玉齋,女,66歲。

這二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表示,我們這些老年法輪功學員,走入法輪功修煉的時間先後不一樣,但是共同的認識是相同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是從我們心裏發出來的。我們學功前大多身體不好,衰老多病,有的病花錢看也醫治不好。學了法輪功後,身體硬朗起來了。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心性也提高了,家庭和睦了,也不愛生氣了,知道怎麼樣做個好人、善待別人,一天到晚樂呵呵的,感覺真的是越活越年輕了。

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我們就失去了學法煉功的環境,就不讓煉了。有的被看著、監視著,還有的被拘留,開始了各種小會、大會的大批判,電視台24小時播放污衊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的各種誹謗的話,都是瞎編的,好像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一樣。這樣好的修煉功法為甚麼不讓學呢?其罪魁禍首是江澤民,是江澤民一手製造了這場人間悲劇。我們要求審判江澤民。

黑龍江省方正縣方正林業局宋麗君、崔文生、陳喜友控告江澤民
黑龍江省方正縣方正林業局宋麗君、崔文生、陳喜友三位法輪功學員共同控告江澤民掀起對「真善忍」的迫害,給他們的身心造成巨大傷害。他們要求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遭暴力騷擾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盧慶泉要求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
盧慶泉,男,自1996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給自己身心和家庭、社會都帶來了無比大的好處。可是自從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在他的授意下,我們當地的公安局國保人員:韓東義、石志平等也開始了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無人道的迫害。7月23日上午,我被公安人員非法帶到當時的街道管理處,不說就罰站、強行蹲馬步。回家後,三天兩頭到我家騷擾,有時是半夜三更敲門,把家人嚇醒。

2000年8月27日,韓東義等人把我從幹活的地方非法帶去他們的辦公室,關上門,逼我說出最近和誰來往、都說些甚麼等。我說甚麼都沒做,只是上班幹活,他們不信,無故把我送去看守所關了一夜,第二天以所謂傳播法輪功錄音帶、經文為由罰款200元(有票據複印件)放回。

被迫生活在迫害的恐怖中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尹娟華、尹作彩控告江澤民
尹娟華,女,60歲,尹作彩,女,51歲,他們在控告書中表示,在江氏和中共迫害的這些年,我們整天在恐懼的氣氛中生活,孩子上學也不得安寧,唯恐我又被警察抓走,我們學法輪功修心向善做好人沒有錯,是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利用自己的權力凌駕於國家和法律之上,成立了610非法組織,操控公、檢、法、司對善良的群體瘋狂的鎮壓,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實施群體滅絕,應予以嚴懲。

遭綁架拘留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張鳳蘭、戴偉華控告首惡江澤民
張鳳蘭,女,74歲。戴偉華,女,80歲,張鳳蘭在控訴狀中說,被告人江澤民當任時,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我深受其害。一九九九年後被監管騷擾。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去北京上訪遭綁架。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我送資料遭本地國保科韓東義用哄騙的手段變相綁架,拘留15天。牽連家屬親人,使他們遭受精神上壓力和經濟上的損失。

被無理搜包攔截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張賓榮控告首惡江澤民
張賓榮,女,67歲,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巡警隊辦公室非法關押十多天。警察又在張賓榮家和法輪功學員趙玉娥家吃住二十多天。國保科警察攔路強搶翻包兩次,使她和家人精神和經濟上都受到很大損失。

2014年,我正在街上走著,國保科譚延書等人截住我,翻包搶真相資料。

2015年4月28日,我和老尚太太上街時,又被譚延書截住翻包,嚴重的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六位法輪功學員和一位家屬控告元凶江澤民
他們是:

1、 尹淑芳,女,60,退休教師,
2、欒繼宏,女,55,教師,
3、王桂芹,女,45,教師,
4、翟瑞環,女,54,教師,
5、尹述義,男,74,退休教師,
6、周克珍,女,71,家屬,
7、李翠華,女,55.,退休教師,

這六位法輪功學員和一位家屬遭控告書中說:1999年7月,江澤民發起了對「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群體的殘酷鎮壓。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抓捕、關押、勞教、判刑、酷刑折磨、迫害致殘、甚至迫害致死。江澤民是發起這場政治迫害的元凶,構成多種罪行:誣告陷害罪、誹謗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他是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現已延續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長達16年之久,如再不嚴懲其惡首江澤民,停止迫害法輪功,必將禍患無窮。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杜月英、劉玉蘭、孫丕芹控告江澤民製造恐怖
杜月英,1996年開始學煉法輪功,知道了很多以前沒學過也不明白的道理,使我變化很大,人人都說這老林太太變了一個人。從前是三天兩頭的打針,學功後心態平和、身體健壯。1999年7月20日後,經常被騷擾,是老伴整天的驚恐壓抑,2009年11月心梗發作,離開人世。

劉玉蘭,1996年4月開始學煉法輪功,江氏迫害開始,遭到看管、監視,包保人上家騷擾,還不讓自由出行,上哪去要向上邊打報告請假,否則,走了都要派人派車把你整回來、視為違法,好像我們比恐怖主義還恐怖了,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壓力。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武景英、任靜豔、陳洪偉控告惡首江澤民
武景英,女,漢,1934年5月10日出生;任靜豔,女,1958年12月8日出生;陳洪偉,男,1988年12月5日出生。他們三人共同控告江氏惡首說他們的迫害。

遭非法傳訊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苑金亭、趙月華控告江澤民
苑金亭,男,1947年6月2日 出生,趙月華,女,1947年3月6日出生。

惡首江澤民成立了「610辦公室」非法組織,由公安局、街道、各單位對每個煉功人層層包保、晝夜監控、經常入室騷擾。苑金亭於2000年被公安局政保科韓東義傳去後,由於說法輪大法好,看師父的新經文,分別於2000年8月26日、2000年9月2日、2000年11月14日三次罰款600元才允許回家。

趙月華,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因堅守自己的信仰,受到方正林業局公安局非法傳訊恐嚇,給她和家庭、身體、精神都帶來了極大的傷害。江澤民犯下了非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侵害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薛雲峰要求對江澤民繩之以法
薛雲峰,男,個體戶,2000年秋季的一天,被非法關進看守所,關押了四天,過著牛馬不如的苦難生活。出來時,被勒索伙食費一百六十元,親朋好友交看望費三百二十元,再加上其它一些費用共被勒索了近千元。為了維護法律尊嚴、支持正義,對犯下如此眾多的罪行的江澤民集團,必須繩之以法。為此,我懇請最高檢察院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被告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被剝奪信仰自由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馬秀雲、龐玉珍、劉志華控告江澤民
馬秀雲,女,53歲,龐玉珍,女,65歲,劉志華,女,56歲。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了一場史無前例的迫害法輪功運動,他們失去了學法煉功的權利,劉志華、馬秀雲天天被人看著,限制人身自由,出門還得彙報,她的信仰自由權利遭侵犯。

遭非法勞教兩年 遼寧省阜新市法輪功學員李豔軍控告江澤民
李豔軍,女,1952年7月1日出生,遼寧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飼料公司工作。李豔軍說,我自從一九九九四月六月修煉法輪大法以來,不但身心健康,還按照「真、善、忍」做比好人更好的人。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號,江澤民發動了誹謗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運動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去北京上訪,被當地警察抓回,臉被打變形,強迫做奴工,非法教養兩年。

2014年3月20日我和丈夫同修再次非法抓捕,隨身攜帶的物品被搶走,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被非法抄家,家中現金兩萬左右全部被搶走,還有一些物品。沒有給任何收據。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出現嚴重高血壓和腦血栓狀態,5月13號放回來。

遼寧省阜新市阜新縣檢察院工作的吳俊和控告江澤民
吳俊和,男,1955年1月5日出生,遼寧省阜新縣檢察院工作。吳俊和在控告書中說,我自從一九九九四月六月修煉法輪大法以來,不但身心健康,還按照「真、善、忍」做比好人更好的人。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號,江澤民發動了誹謗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運動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的工作單位阜新市檢察院受到上面的壓力,把我監控起來,軟禁七天後,把我放出來。我去北京上訪,被當地警察抓回,非法教養兩年,工資被非法停發,經濟迫害直到目前。

2014年3月20日我和妻子又被非法抓捕,隨身攜帶的物品被搶走,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被非法抄家,家中現金兩萬左右全部被搶走,還有一些物品。沒有給任何收據。

遭非法勞教兩年 遼寧省阜新法輪功學員吳麗娜控告江澤民
吳麗娜,女,1979年10月19日出生。在控告書中,吳麗娜說,我生活在一個十分普通卻又非常幸福的家庭,父親嚴厲而慈祥,母親溫暖而慈愛,歲月流逝,我在父母的呵護下長大成人,更加體會到做父母的不易,希望他們可以安享晚年。

可是,1999年父親卻被冤枉的開除了公職,又被非法勞教兩年,僅僅因為堅持了使他身心受益的精神信仰──法輪佛法。由於父親沒有了收入,我們家庭經濟也陷入了窘境。這些年來一直過得十分貧寒,居無定所的生活。經濟迫害至今。

遭馬三家教養院迫害 遼寧省阜新市法輪功學員律桂琴控告江澤民
律桂琴,女,1955年4月26日出生。律桂琴女士說,1997年9月,我走入大法修煉,修煉不到二十天身體發生了很大變化,所有的病都奇蹟般的消失,也能幹家務活,還能照顧家人,家庭和睦了一切非常美好,可是1999年江澤民悍然發動了對大法弟子慘無人道的迫害,使我又陷入魔難之中,我被非法關押、奴工迫害。在馬三家教養院,我被電擊、用棍棒擊打頭部多次,關小黑屋用鐵鏈子鎖在鐵柱子上,造成精神理智不清。3個月後,被接回家中,並被無理索要藥費三千元,但因家裏一無所有,只交一千元,因不交錢不放人。接回家後,我不認人,不吃飯,不睡覺,因家人和法輪功學員不放棄,每天給念書和學法,三個月後恢復正常。

遭酷刑和高額勒索 河北省石家莊市李輝娟控告惡首江澤民
李輝娟,女,45歲。2010年5月11日下午,李輝娟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寧晉縣米家莊村向當地民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4~5個便衣戴上手銬,綁架到邊村派出所。隨後又把他們非法押到寧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國保大隊長劉麗英非法審訊期間,對他們謾罵侮辱,搧耳光,用腳踹,在太陽底下暴曬。到5月13日上午8點多鐘,被勒索現金1萬元才放回。

黑龍江省蘿北縣王文、顧麗紅夫婦控告惡首江澤民
王文,男,41歲,顧麗紅,女,41歲。王文和妻子顧麗紅是黑龍江省寶泉嶺農場個體戶,98年學法煉功,99年7月20日後,因害怕迫害曾經違心的放棄了修煉,這期間,讓王文和妻子的心靈和身體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和痛苦。由於不修煉,王文患上了前列腺炎,夫妻之間經常吵架,家庭矛盾激化。這首先是江氏謊言迫害的結果。

2014年,王文和妻子一起走回修煉,修煉後,身體健康了,家庭也和睦了,讓他們對人生充滿了希望與信心。

屢次被迫害生命垂危 山東省東營市遊雲升、李素真夫婦控告首惡江澤民
遊雲升,男,68歲,勝利油田退休高工,李素真,女,67歲。他們說,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曾被 非法抄家2次、刑事拘留4次、判刑六年1次。給控告人造成嚴重高血壓心臟病,血壓高達130─250,3次摔倒,一次失去知覺3分鐘,生命多次處於危險狀態,後果嚴重。在省監獄12次送醫院搶救,省監獄醫院住院10次,在警官醫院住院2次,共計住院約3年。李素真被非法抓捕2次,在無任何罪證的情況下,2008年被誣判4年。3月30日,在老伴被綁架時上前制止,竟被郭洪堂等綁架送往看守所並被批捕。

遭電棍等酷刑 山東省煙台市李世玲控告凶犯江澤民
李世玲,女,年齡51。李世玲說,在江澤民當任時,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我和千千萬萬大法弟子深受其害。我曾被非法抄家1次、非法行政拘留1次。在永清,我經歷過電棍電,電我警察姓張好像還是個頭頭,揪著我的頭髮搧我的臉,用電棍電嘴唇周圍及脖子。電過的地方過段時間都爆皮。國保還專門找了個打手,晚上邊審問邊打我,將厚厚的一本書卷著,揪著我的頭髮用它打我的臉,打的我出血才住手,地上有好幾撮被揪下的頭髮。

被非法勞教兩次 河北省張家口市李文平控告惡首江澤民
李文平,女,68歲,原張家口市第二醫院護士長。李文平女士說,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轉化,去北京和平上訪,曾在2000年3月被北京房山看守所關押3天。2000年7月在北京朝陽看守所關押9天。被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三次,共計69天;在當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9天;被送勞教兩次。第一次:2000年12月被送高陽勞教所一年。期間受盡酷刑折磨。2001年1月6日,被四名男惡警用二根高壓電棍持續電擊兩小時,我的面部皮膚被燒傷,過了一個多月的時間,面部燒傷皮膚才基本恢復。現在膝關節處還能看到當時電擊燒傷後留下的痕跡。當時,一惡警用他穿著警靴的腳狠狠揉搓我裸露的腳趾,致使我的腳趾皮膚脫落。電擊後,惡警把我送到沒有門窗的破庫房。數九天,剛下過大雪,他們用手銬將我雙手鎖在地環上,10個小時後將我放出時,我的手凍的腫脹,像個麵包一樣。

非法拘留三次 四川省成都市李華玉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李華玉,女,47歲,曾被綁架非法關押四次:其中拘留三次(行政拘留兩次,刑事拘留一次),送洗腦班一次,還常遭到騷擾,身心受到嚴重傷害;被非法抄家兩次。

六十二歲的吉林省長春是劉晶秀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吉林長春法輪功學員劉晶秀女士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現年六十二歲的劉晶秀女士在控告書中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開始全面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很多法輪功學員出於對政府的信任,開始依法上訪。期間所遭到的不公對待,外人無法想像。

她還表示,自己由於堅持向人們傳遞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多次被綁架、拘留、勞教,被迫多次搬家,居無定所。劉晶秀女士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於法。

遭多種酷刑折磨 河北省石家莊市米喚君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米喚君,女,1959年8月16日出生,她在控告書中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到北京反映法輪功好的情況,被趙縣公安局和非法組織「六一零」劫持到黨校,非法關押3天。二零零零年春天,無辜從家中劫持到范莊派出所。罰站,蹲馬步,開飛機等酷刑,折磨20多天,最後勒索500元錢才讓回家。二零零二年清明節,我到娘家去燒紙,又被趙縣公安局伙同范莊派出所,到我娘家強行把我劫持到趙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十幾天。此後,不斷到家騷擾,給我和我的家庭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多次被非法拘禁 吉林省長春市孫立傑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吉林長春法輪功學員孫立傑女士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現年四十二歲的孫立傑女士在控告書中說:在被控告人當任時濫用職權,成立「610」辦公室,瘋狂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威逼各級領導執行其邪惡指令,控告人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1次、拘留1次、非法拘禁40天、被非法騷擾無數次。給控告人及親人帶來精神上肉體上無限的痛苦。因此,孫立傑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提出控告,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全國謊言欺騙民眾 吉林省長春市王秀芹女士控告首犯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吉林長春法輪功學員王秀芹女士通過郵政EMS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首犯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王秀芹,女,五十八歲。由於病痛的折磨、生命已走到了盡頭。二零零五年一月,通過修煉法輪大法,生命得到了新生,身心健康,道德提升,並時時處處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人。

她在控告書中說:但是在中國大陸,被控告人江澤民出於妒嫉心,於1999年7月20日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大肆造謠污衊法輪功。我的家人也聽信了邪黨的謊言,看我修煉法輪功,我先生對我非打即罵;我家孩子甚至幾個月都不跟我說話、遠離我;同事、鄰居、親朋都不理解、甚至遠離、歧視我。我也沒有一個合法公開的修煉環境,精神上造成了極大壓力,十多年來,整日生活在恐懼之中。

鑑於此,王秀芹女士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於法。

曾被非法勞教兩次 吉林省長春市王春華老人控告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吉林長春法輪功學員王春華女士通過郵政EMS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首犯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使她自己及仍被非法關押在獄中的姐姐深受其害,屢遭迫害。

五十八歲王春華女士在控告書中寫道:十六年來,曾被非法勞教兩次(共兩年)、洗腦一次(兩個月)、拘留一次(十五天)、姐姐被非法判刑七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

王春華女士她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因此,王春華女士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遭非法拘禁洗腦 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周剛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吉林長春法輪功學員、原吉林電視台記者周剛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周剛,男,三十五歲,吉林電視台的編導兼記者,單位欄目組的主創人員,創作的作品在二零一四年獲得省級二等獎。可由於修煉法輪大法,卻遭到中共非法拘禁洗腦迫害。

他在控告書中指出,江澤民在這場迫害中採用株連威逼手段,使他家人的工作也受到牽連。

山東省淄博市牛聖雲控告製造恐怖迫害的江澤民
牛聖雲,出生:1951年12月27日。牛聖雲遭受迫害簡述:

2000年3月1日至3月2日被淄博市駐京辦事處關押。

2000年3月3日至3月7日被淄博市張店區興學街派出所關押。

2000年3月25日至4月25日被淄博市張店車站辦事處強迫單位把本人關起來。

2010年4月8日被張店國保綁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腦班)關押。

遭非法勞教迫害 山西省太原市季國麗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季國麗,女,漢族,70歲。十幾年來,季國麗多次遭綁架、非法關押。其中,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晚十時左右,我正準備就寢,突然聽到一陣敲門聲,家人將房門打開後,闖進來的是和平南路派出所副所長霍克義及另外五、六名警察,還有街道、居委會成員等一行十來個人。進門後在霍克義授意下,那幾位警察就開始翻箱倒櫃,肆意抄家。他們搜走了大法書籍《轉法輪》、煉功帶和師父各地講法經文等,再次將我強行綁架。這一次我被太原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誣陷為「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枉判勞教一年。(先是在市看守所非法羈押,四月十七日被和平南路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一名司機、一名男警察、一名女警察,驅車送往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山東省膠州市王志堅、王桂雲夫妻、王志勝寄出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山東省膠州市三名法輪功學員(王志堅、王桂雲夫妻,王志勝)把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寄往最高檢察院。

王志堅,男,1954年2月8日出生,原山東省膠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王志勝,男,1943年10月26日出生,原山東省膠州市阜安街道辦事處人大主任。

王桂雲,女,1954年3月16日出生,原山東省膠州市人民醫院主治醫師。

自從被控告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開始,王志堅受到了來自上級、單位、親友、故交、同事、同學、社會等方方面面的巨大思想壓力,真是「黑雲壓城城欲摧」啊!王志堅說,我欲哭無淚:我不就是為了強身健體煉練氣功嗎?不就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嗎?甚麼「自焚」「殺人」「邪教」「國外反華勢力」 ……各種類、各型號的「帽子」都強行往你頭上扣,特別是邪惡的株連政策煽動單位領導和周圍有關人員對你的仇恨,給控告人增加了巨大的痛苦與無奈。無辜的迫害已經延續了十七個年頭。

遭非法勞教折磨 湖南省岳陽市周衛紅控告兇手江澤民
周衛紅,女,44歲,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法輪功瘋狂迫害,周衛紅多次被迫害。她說,2000年12月25日我再次依法進京上訪,被時任岳陽市岳陽樓區原洪家洲派出所(現城陵磯水陸派出所)教導員李玉霞及岳陽造紙廠「610」 辦陳慧明送到岳陽市一看守所後轉到岳陽市雲溪看守所共非法關押一個月後,2001年2月又被非法送到湖南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半。在寒冷的冬天,白馬壟勞教所採取精神折磨強迫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連續幾晚強迫我們站在走廊罰站、不讓睡覺,眨下眼睛就會遭到無端打罵。

多次被高額勒索 湖南省岳陽市喻美華控告兇手江澤民
喻美華,女,78歲,她說,然而1999年7月20日被控告人江澤民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給我和我的家人在精神、肉體上帶來很大傷害。

2000年元月,我與丈夫、小女兒三人依法進京上訪,在旅店中就被非法截回。被送回湖南岳陽後,我丈夫又被時任岳陽造紙廠(現泰格林紙集團)「610」主任楊光明、副主任陳慧明勒索1033.74元,我也被勒索2921.8元,他們從工資中扣除。那時我一個月只有300多元工資,岳陽造紙廠華興人勞處從2000年3月扣至2002年12月才扣完。

被嚴重騷擾 河北省廊坊市雲鳳霞控告兇手江澤民
雲鳳霞,女,1943年10月23日出生,會計。她在控告書中說,2000年春天,單位給我們煉法輪功的人員開會,書記楊金昌主持,強迫我放棄信仰,逼寫「保證書」並簽字,不寫不許回家,就在單位會議室吃住,有保安人員看著。隨後單位人事部又讓我上單位交身份證,說是他們收著(其目的還是不讓進京證實法)。

我發現我居住的小區有汽車蹲坑,跟蹤我,使得我每天在家裏一聽到警車鳴笛,就精神緊張,心理壓力極大,隨時有被抄家或綁架的可能,修煉也受到嚴重的干擾。

遭毒打 河北省廊坊市張金華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張金華,女,1946年11月21日出生。她說,十六年來,江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行為剝奪了我的信仰自由,我深受其害,曾被公安警察抽打、連踢帶踹、非法拘留關押、非法抄家、下毒,非法強制戴手銬等。為此,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

山東省法輪功學員張修強起訴惡犯江澤民
張修強,男,39歲,係山東臨沂沂水縣百貨公司中百大廈營業員,自從江澤民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山東臨沂張修強因為修煉法輪功全家遭到嚴重的迫害,他在5月25日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投遞了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起訴元凶江澤民。

多次遭劫持和關押 河北省張家口市主管醫師都桂枝控告江澤民
都桂枝,女,78歲,漢族,主管醫師,在控告書中,都桂枝說,1999年7月20日,被控告人江澤民在妒嫉心的驅使下全面開始對法輪功進行造謠、污衊和瘋狂打壓,一手建立了「610辦公室」,操控整個國家機器對法輪功學員及全國人民進行迫害、洗腦。下面是簡述的遭受迫害的事實:

1999年7月20,都桂枝和法輪功學員到北京證實大法被劫持回張家口,南新村派出所、辦事處不斷到家騷擾,逼寫「不到北京上訪、不煉功」的保證。不斷監控,逼迫門衛、家人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許我與煉功人往來。

2008年奧運期間,張家口南新村派出所、辦事處三、四人到家騷擾,欲扣我的身份證,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要抄我家,我老伴李慶雲氣的把他們攆了出去,他們才沒抄成。

2008年7月27日下午三點多,我當時正在煤機澡堂洗澡,老伴李慶雲找到我說:去了三輛警車,辦事處、派出所來七、八個人,說讓你去一趟,我回家後,連衣服都沒來得及換,結果這七、八個人把我劫持到玉寶墩戒毒所,非法關押58天,剝奪我的人身自由,期間不許家人探視。

被關鐵籠子等 黑龍江省大慶市劉淑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劉淑珍,女,1953年8月7日出生。劉淑珍說,2002年9月9日,我在遠望高層被長青派出所警察齊春波、徐顏軍綁架,關鐵籠子裏五個小時,又抄了我的家。然後又把我送到西賓派出所。警察趙建林、熊亞非,連夜把我送到大慶第一看守所,第四監區404監號。女獄警姓胡、姓馮,所長姓白,男;姓楊,男;姓張,男。我被整天罰坐一動不能動,迫害32天後,又轉到大慶獨立屯拘留所。所長姓張,男;副所長郭春光,男;教導員姓夏。一個月收我七百多元錢。

河北省張家口市工程師戴建軍控告元凶江澤民
戴建軍,男,1974年11月7日生,工程師。他說,2000年6月,我抱著真誠的態度向當時的河北燕興機械廠黨支部書記房樹輝寫了一份我在強迫威脅下寫的保證書作廢的聲明,並且再次說明媒體對法輪功的宣傳與事實是不符的。房樹輝直接將我的情況通知馬路東派出所,強行將我的大法書籍從我的住所抄走,並將我強行帶到馬路東派出所出強制關押了一週,並在其間逼迫我寫不修煉保證,否則判刑勞教。

我認為人活著要有良心,本來在大法中受益了反而還要罵大法,這哪裏是在做好人,在我嚴詞拒絕下也就沒再對我做甚麼。但那些經歷給我帶來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被迫害骨瘦如柴 浙江省縉雲縣胡南玲控告元凶江澤民
胡南玲,女,63歲。胡南玲表示,自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對自己身心帶來了健康和家庭帶來的好處無法估量。胡南玲因堅持信仰,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被惡人胡成德、馬漢武、趙德升構陷,被縉雲縣國保伙同新建鎮派出所綁架。因絕食反迫害,被迫害的骨瘦如柴,後取保候審。

2014年12月4日,縉雲縣國保大隊長陶曉斌伙同新建鎮派出所所長鈄政雄、指導員詹璐、浙江宏馬銅業人力資源部經理陶勇傑、門衛程金法闖進胡南玲女兒宿舍強行搜查(趁女兒在上班期間),搶走大量的現金。 縉雲縣法院在2015年1月19日對胡南玲非法庭審冤判三年零六個月。

遭非法拘留和勒索 吉林省吉林市竇玉香控告元凶江澤民
竇玉香,女,75歲,竇玉香在控告書中表示,我於1996年喜得法輪大法,大法要求修煉者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我通過修煉法輪大法使我的身體發生巨大的變化,許多病都好了,家裏的親人都跟著受益,

可是1999年7月對法輪大法修煉者進行慘無人道的鎮壓,我於2000年10月進京上訪,告訴國家領導人,電視廣播所講的都不是真實的,還我師父和大法清白,可是進火車站就被抓了,把我非法拘留15天,把我兜裏500元錢也都拿走了,把火車票也莫搜了。總之這些年不斷的遭騷擾。

被迫流離失所 山東省東營市牛廣發控告元凶江澤民
我叫牛廣發,是山東省東營市勝利油田油氣集輸總廠孤島分廠汽車隊一名普通司機,因修煉法輪功,被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起的對法輪功信仰者「從名譽上搞臭,從經濟上截斷,從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血腥迫害中,我和妻子雙雙被非法拘留兩次,罰款一萬多元,家中電話被監聽,被監視居住,上班二十四小時被跟蹤監視,被非法扣留多日不讓回家,限制人身自由,多次騷擾問話,我被迫流離失所八年,又被單位以違反勞動紀律為由開除公職。妻子被迫帶著幼小的孩子在外流離失所三年,當時孩子才上小學三年級。

吉林省吉林市張淑華、張潤婷控告元凶江澤民
吉林省吉林市的張淑華、張潤婷,分別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和六月二日將控告前中共頭子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和掛號信郵寄給位於北京的最高法院。

張淑華在控告書中說,我於1996年接觸法輪大法,修煉後我身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前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健康的身體。處處以「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待人接物,為人處世。江澤民在擔任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共中央總書記期間出於個人妒嫉、違憲違法、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於1999年7月,在中國一手發動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吉林省舒蘭市孫尚友、王國珍、孫玉芹控告元凶江澤民
吉林省舒蘭市的三位農民孫尚友、王國珍、孫玉芹,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將控告前中共頭子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給位於北京的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

孫尚友、王國珍夫妻倆人在舒蘭當地都是老實勤懇、熱心助人、有口皆碑的好農民。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孫尚友、王國珍夫妻倆人多次遭綁架,受到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勞教。孫尚友在控告書中說:「我和妻子王國珍都是法輪大法的修煉者,我們在大法中受益無窮,大法給我們祛了醫院治不了的病,「真、善、忍」歸正了我們很多不好的思想,知道了怎麼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我們夫妻倆剛生活在修煉後的快樂當中,江澤民就發動了針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沒有李洪志師父的高德大法,就沒有我們身心的受益和道德的提高。所以,我和妻子要進京上訪,告訴當權者法輪大法是甚麼、法輪大法遭受迫害的真相、還我師父李洪志的清白、允許我們合理修煉。」

遭電棍非人折磨 吉林省吉林市任世榮控告元凶江澤民
任世榮,女,1953年11月26日出生。任世榮說,由於我和老伴高洪財都修煉,修煉後身心受益頗多。也都被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造成了身體和精神上極大的傷害。高洪財關在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由於不放棄大法修煉,四、五個警察用電棍電他身體的敏感部位(嘴、頭、心臟、下體等敏感部位)。把電棍塞在嘴裏電,從腰部向下一直到腳都被打成黑紫色(用的是膠皮棒)造成血壓高達二百多,仍然關押不放,直到期滿。

在這次的迫害中,任世榮當時檢查身體不合格,被勞教所退回,回到當地派出所,又強迫家屬交3000元錢,他們只一個女兒,不到20歲,這樣殘酷的迫害,給女兒的身心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吉林省吉林市張潤婷控告元凶江澤民
張潤婷,女,1940年4月9日出生。張潤婷說,江澤民在擔任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共中央總書記期間出於個人妒嫉、違憲違法、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於1999年7月,在中國一手發動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造成數百萬人被非法勞教、數萬人被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據今有姓名可查者已達三千八百六十一人,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取器官販賣牟取暴利,無數學員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摧殘,在經濟上遭受損失巨大。

遭非法拘留 吉林省吉林市張淑華控告元凶江澤民
張淑華,女,1953年10月24日出生。張淑華說,我於1996年接觸法輪大法,修煉後我身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前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健康的身體。處處以「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待人接物,為人處世。1999年7 月江澤民在害怕和嫉妒中,策劃,指揮,監督和執行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2008年11月12日,我去吉林省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營救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公安綁架,非法關押在九台市拘留所5天,造成精神上和身體上的極大傷害,經濟上遭受了很大的損失。

屢遭迫害 河北省三河市原個體飯店老闆控告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河北三河市原個體飯店老闆張德利先生,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等部門郵寄控告狀,狀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張德利是三河燕郊的個體飯店老闆,由於飯菜經濟實惠,沒有假貨,待客熱情、實在,在燕郊地面生意紅火,小有名氣,那個年代他的個人資產就達一百多萬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為達個人目的、下了鎮壓法輪功的命令之後,當地警察經常來他的飯店騷擾,有時他拒絕開門,警察就用石子砸玻璃門窗。常來的客人,由於瀰漫全國的紅色恐怖氣氛,怕自己招惹上是非,加上受媒體謊言的欺騙,很多人就不敢來飯店吃飯了,生意漸漸蕭條下來,張德利不得已關掉了飯店,經濟上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被遊街侮辱、非法關押 河北省蠡縣賀便足控告江澤民
賀便足,女,65歲。賀便足說,我是1999年走進法輪功修煉的,在煉功前我有多種疾病,頭並、眼病、血壓低、貧血到6克,還有嚴重的口腔疾病。修煉半年時間,這些病全無。一家人都為我高興,都稱大法的神奇。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對法輪功開始了殘酷的打壓。2000年臘月23日,我到北京在天安門廣場喊出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警察把我押到北京看守所,後送到駐京辦事處。扣了200元飯費,大隊拿了5000元錢接我回本縣。回到本縣,讓我作者三輪遊街,轉了整個縣城,後送縣看守所。關了5天發了20000元錢,才把我放回家。回來後、天天騷擾、打電話、蹲坑、不讓家人睡覺,還讓我罵師父。

母親遭非法勞教 河北省蠡縣李寒控告元凶江澤民
李寒,女,27歲。李寒說,我們全家修煉法輪功。99年江澤民發動了鎮壓法輪功,一時間黑雲壓頂,我們都感到了莫大的壓力,當時我正在上小學,校長給我們開會,並讓我們每個人在「抵制X教」字樣的大條幅上簽字,當時年少無知的我也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在此聲明,此行為作廢。媽媽的單位每到「敏感日」不是騷擾就是關押,在我上六年級升初中這個重要階段,媽媽被保定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我們的家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爸爸在外地打工,我一個12歲的小姑娘每天晚上都自己在家,品嘗著恐懼與孤獨。

被洗腦迫害 河北省蠡縣劉瑞珍控告元凶江澤民
劉瑞珍,女,72歲。劉瑞珍說,九九年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我剛平靜的生活又亂了。單位多次騷擾,多次去單位辦學習班(即洗腦班)。後來又要辦整天的洗腦班,我不配合,才不了了之。單位、人員行為是在江澤民一手指揮下造成的。他們也是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江澤民是罪魁禍首,望執法機關,秉公執法,以平民憤。

被強制放棄信仰 河北省裏縣沈志清控告元凶江澤民
沈志清,女,80歲,教師。沈志清說,因自己堅持信仰,多次受到騷擾,還被勒索罰款一千元。並以下崗、孩子不讓上學等威脅不煉功的家人,致使我被迫過起了家庭牢獄生活。

可九九年,邪黨政府開始打壓法輪功後,教育局朱國玉幾次叫我去教育局。有一次夜裏十二點砸門,把街坊四鄰都嚇壞了,不知出了甚麼事。當時我沒開門。他們又到局裏打電話,隨後,就來車強行把我帶到文教局。早晨,也不給飯吃。每天教孩子們給我做「轉化」,孩子們只是守著我哭。

遭非法關押 河北蠡縣姚玉璞控告元凶江澤民
姚玉璞,女,70歲,教師。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及邪黨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打壓開始了。因姚玉璞修煉法輪功癌症煉好了,人人皆知,成了重點迫害對像。教育局朱國玉和王玉良說:「上頭不讓煉,就不能煉。」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三日,我獨自一人去了北京,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真、善、忍」的橫幅,喊出了「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警察把我押送到北京看守所,後被押回蠡縣公安局,把我送回家。沒想到第二天學校和教委又強行把我送進看守所。從那天起我過上了牢獄生活,教委還從此停發了我的工資。

山東省東營市四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東營市四名法輪功學員(魯春花,王秀芝,王秀蓮,李雪梅),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把「刑事控告書」寄到最高檢察院。

在被告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610辦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國家機器,在全國系統地推行,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之後,東營市四名法輪功學員都遭受了種種迫害。

屢次非法關押、勞教 河北省保定蠡縣張霞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張霞(曾用名:王紅霞),女,46歲,蠡縣國土資源局職員。 張霞說,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我深受其害,曾被騷擾恐嚇無數次、抄家一次、五次拘禁勒索、勞教三年(家人多方求人提前回家)。給我及家庭造成巨大傷害和嚴重後果。

遭冤獄十年 河北省石家莊市王雲曼女士控告江澤民
河北石家莊市市民王雲曼,今年五十九歲。因為法輪功申冤去北京上訪被刑拘五次;被單位開除工作;被數次非法抄家;被多次公安惡警毒打折磨;被冤判十年;被停發工資和退休金;親人在迫害壓力中離世……

在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王雲曼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用特快專遞郵寄了對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

王雲曼在控告書中寫道:「我起訴江澤民並非出於個人積怨,它發動的這場迫害,勞民傷財,利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利用媒體的謊言和天安門自焚、1400例等毒害了全國乃至世界無辜的人民。在鎮壓中用利益脅迫所有的公檢法、政府部門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等於把這些人都拉入了地獄。江澤民是禍國殃民的元凶罪人,起訴江澤民也希望警醒那些參與迫害的人,反省自己,贖回罪錯,才有未來。」

被非法關押和勒索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劉蘇然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劉蘇然,出生於1960年2月3日,劉蘇然說,1999年7月20日,因為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綁架到鄉政府5天,之後又被綁架到派出所,關在一個大約長三米、寬一米五的小房子,共有7人在裏面吃喝拉撒睡都在裏面,呆了14天,並罰款500元才讓出來。2008年開奧運時鄉里人到家裏要身份證,派出所有兩個人在家裏看著不讓隨便出門控制人身自由。2015年1月1日,因為晚上發資料、講真相被不明白真相的人誣告,被綁架到郝莊派出所,並勒索3000元。

屢遭騷擾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喬翠敏,女,45歲。喬翠敏說,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全國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我也不例外,99年7月20日被鄉政府非法關押3天,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不寫不讓回家。2014年,鄉政府和村幹部又到我家騷擾,強迫讓放棄信仰,並撕毀年畫和春聯,對我和家庭造成很大的精神傷害,這都是在江澤民的指揮下造成的。江澤民為了維持鎮壓,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無數本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國人拋棄良心,協同污衊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群眾。依權代法,侵犯人權,草菅人命,視人民的生命如草芥,出台打壓政策,把政府變成鎮壓機器,違反憲法。

山東省煙台市海軍大校周彝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周彝,男,79歲,煙台海軍航空工程學院一名退休教師,副教授、大校軍銜,因修煉法輪功而屢遭迫害。近日,周彝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周彝在控告書中指出,被控告人江澤民在當任時,造謠誣蔑法輪功是邪教,並以其國家領導人的身份,在全世界公開宣揚,製造對法輪功的仇恨;同時在國內,非法設立各級「610辦公室」法西斯組織,動員全國各行各業,利用大量國家資源,於1999年7月20日全面發起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至今已達十七年之久。這是盡人皆知的事實。

遭非法審訊和勒索 湖北省麻城市張寶琳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張寶琳,女,43歲,她在控告書中說,2003年夏季,我在給別人講法輪功真相的時候,被白果鎮聯防隊員魯公新、王星紅帶到白果派出所非法關押。派出所警察輪流值班兩天兩夜不讓睡覺,非法審訊,警察劉世法搧我耳光、用腳踢我,後來看到沒甚麼結果,在向我家人勒索了7500元後才放人。

我們曾經通過多種途徑多次向本地政府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希望本地政府能停止迫害並給我們一個自由寬鬆的修煉環境,本地政府總是無奈地表示鎮壓法輪功來自中共中央的指示,所以本著法律的原則特此起訴罪魁禍首江澤民。

被非法判重刑 江西省南昌市李固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李固,一九六八年十月十八日生,從事會計職業。

李固說,自一九九九年至今,我由於堅持自己的信仰,被江氏及其幫凶殘酷迫害,曾三次被看守所關押,一次被戒毒所關押強制洗腦,及判重刑一次,其間遭到侮辱,謾罵,毆打,體罰,強制勞動,強制洗腦,抄家等各種迫害。致使身體和精神遭受巨大傷害,家庭,親人都受到巨大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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