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大本營政法系統遭清洗 通報9案

【新唐人2014年10月31日訊】大陸四川是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政治地盤。10月30日,四川省委政法委首次公開通報9起政法涉嫌受賄案件,9起案件分別涉及法院系統、檢察系統和公安系統。有分析認爲,周永康的大本營政法系統被清洗。

據大陸媒體報導,10月30日下午,四川省委政法委首次公開通報9起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9起案件分別涉及法院系統、檢察系統和公安系統。9個典型案例中,包括法院系統2個,檢察系統2個,公安系統3個,司法行政系統2個。

公安系統

2010年至2013年期間,李榮飈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收受賄賂,數額巨大;涉嫌收受多家企業和相關單位禮金,私設小金庫,違規從事、參与營利性活動。目前,李榮飈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08年至2013年,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原局長吳濤,利用職務便利,在刑事案件處置、治安管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多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75萬元、港幣130萬元、美元2萬元。吳濤在職期間,私自控制非公務用槍10支、子彈1091發,並隨意轉移、使用。目前,吳濤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2006年至2012年期間,四川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吳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收受駕校、工程項目負責人賄賂319萬余元,涉嫌非法佔有公共財產55.5萬元。目前,吳波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  

檢察系統

四川省檢察院原副廳級檢察員許鶴岷,在任廣元市檢察院檢察長、省檢察院副廳級檢察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56萬余元;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通過特定關係人或直接收受他人財物125萬元。

目前,許鶴岷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8萬元。

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原專職委員、反貪局原副局長伍宏,利用審查辦案的職務便利,將案件當事人介紹給自己的朋友為其謀取經濟利益,多次與案件當事人吃飯、娛樂,為案件當事人和親友打探案情。目前,伍宏受到行政記過處分,並被免去反貪局副局長職務,調離執法崗位。

法院系統

2009年,南充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伏蜀培,在一起土地轉讓合同糾紛案中,接受當事人請託,對案件二審予以關照,收受賄賂20萬元。目前,伏蜀培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2007年至2009年期間,石棉縣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羅原仁,夥同他人挪用執行款10萬元用於購買基金,挪用訴前財產保全擔保金20萬元購買股票,私分執行款6萬余元,收受賄賂10萬元。目前,羅原仁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萬元。

司法行政系統

2008年至2009年期間,廣元監獄原民警肖念,接受服刑人員羅某、楊某親屬請託,利用職務之便,在調整工種等方面給予關照,收受賄賂8.3萬元。目前,肖念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10年8月29日,涼山監獄原民警鄒文英,2010年8月29日,鄒文英因販賣毒品麻古594克,在其住所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鄒文英已被開除公職,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外界發現,以上這些系統都是周永康在任時,直接操控行惡的腐敗機構。

2013年12月,當時中共通過非官方渠道釋放出「周永康被抓」的消息。其後,周永康的四川官場、政法委系統、秘書幫、石油系統內的馬仔紛紛落馬,周的醜聞不斷被曝光,多名親戚被當局扣押。

2014年7月29日,中共當局才正式公佈對周永康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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