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6月16日訊】中共官方媒體消息,6月16日,「10·28」北京天安門駕車衝撞襲擊案在烏魯木齊中院一審宣判。玉山江·吾許爾等3人被判死刑。古麗娜爾·托乎提尼亞孜被判無期。另外4人被判有期徒刑20年至5年。
2013年10月28日12時05分許,一輛吉普車由北京市南池子南口闖入長安街便道,由東向西行駛撞向天安門金水橋護欄後起火。據當時媒體報導稱,行駛過程中造成3名群眾死亡,39人受傷。
10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稱,「10·28」事件是一起經過嚴密策劃,有組織、有預謀的衝撞天安門金水橋襲擊案件。已初步查明案件涉案人員相關情況,5名在逃涉案人員現已全部抓獲。
今年5月30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將八名犯罪嫌疑以上述罪名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月13日,該案在新疆烏魯木齊中院公開審理。
這起襲擊發生於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即將召開之際。據稱震動中共高層。中共當局當時把這起案件定性為「暴力恐怖襲擊」,並指控維吾爾族分離分子是幕後黑手。但不少外媒並未採用「暴恐」這一說法。
在金水橋事件後,中國接連發生數起暴力襲擊,北京均指控是「疆獨」分子所為。
外界指責北京當局以強硬維穩手段打壓維族人及其文化,並向新疆大量移民漢人,造成維族人長年累月遭受不當歧視,漢維衝突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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