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越級上訪無憲法法律依據

【新唐人2014年4月30日訊】2014年4月29日上午,大批剛從京返滬的訪民,人數約二千人左右,在當局規定的期限內,在市府信訪辦200號內外議論信訪「新規」,當局為了減少社會輿論對他們不滿的惡劣影響,就採取了禁止越級上訪的新規措施,大多數信訪人對此表示了異議,有人講:「當局只要求信訪人這個不準那個不許,但從來沒有嚴格要求地方官員解決信訪問題,他們只治民,不治宮,這不公平。」地方官員可以濫用職權、無法無天,而百姓依法維權,卻得不到解決。還有人抱願「正因為地方當局行政不作為,這就使得執政者在民眾當中失去了有效地信任,才造成了信訪人不信地方,信上級和中央,現在發布了禁止越級上訪新規,不是讓信訪人走投無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嗎?社會不穩定因素不正是那些貪官污吏造成的!」再說《憲法》當中並沒有規定百姓不能越級上訪舉報和控告的行為,從根本來分析上訪就是一種舉報和控告的行為,應當被視作合法的正當行為,不應當被人為的進行限制,故應當認定禁止越級上訪的行為違憲違法。

參加此次中午活動的有上海訪民顧國平、徐瑋、萬金德、虞月明、朱寶根、孫國弟、姚黌馨、李國英、秦青松、吳慕珍、趙國芳、陳庭華、葛志芳、劉福泉、沈利達。

作者:顧國平、沈利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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