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爆炸案宣判 豐志均被判死刑

【新唐人2014年4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漢採訪報導)因遭遇暴力強拆而上訪無門的訪民豐志均,25日在山西太原中院宣判死刑。

2013年11月6日早,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大街迎澤橋東發生一起爆炸事件,即山西省委爆炸事件。豐志均被控是製造該起爆炸案的嫌疑人。

據悉,豐志均因中國首富王建林的萬達集團在太原龍潭地區暴力拆遷,因補償不公,而被迫到山西省委信訪局上訪,上訪無果後,憤而於2013年11月6日炸山西省委。

據豐志均的代理律師南守軍27日在電話中對《新唐人》記者證實:「豐志均案於4月16日開庭審理,開庭當日豐志均的妻子與姐姐豐志蓮進入法庭旁聽,當天沒有當庭審判,25日被判死刑。豐志均沒有要求上訴,當場被帶走。」

豐志均的代理律師南守軍表示:「此案宣判過程沒有問題,期間有些瑕疵不便說,明天28日他會見豐志均。」

南守軍律師最後表示,希望《新唐人》記者多關注此案,隨著時間的延續事件自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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