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們都不是中國國民!只是居住在大陸的中國人!

有一天,當我與泰國的朋友互看對方身份證時,泰國朋友突然疑惑地問我:「你到現在還不是中國國民嗎?」

「我是中國國民呀,我的中國身份證是真實的!」我答。

泰國朋友笑了笑說:「你擁有的只是中華民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而不是國民身份證!」

「這有什麼區別嗎?」我奇怪地反問。

泰國朋友解釋說:「我不知道你們中國人的看法,但我們泰國人認為國民與居民區別大了,國民是指一個國家的人民,是可以享受國民待遇的,有權利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而居民只是暫時居住在一個國家的人,他們不可以享受國民同等待遇,不可以參與國家事務管理!就如同你們中國國民黨的殘軍後代一樣,他們也是居住在我們泰國的合法居民,他們有權利居住在泰國,但他們不可以像我這樣的泰國國民一樣享受國民待遇,沒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事務的管理!我的身份證就寫著:泰國國民身份證!」

泰國朋友的一席話頓時令我眼界大開,以前我也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後來,我查了一下新華字典結果大吃一驚,新華字典上既沒有「國民」一詞的解釋,也沒有「公民」一詞的解釋,只有「居住」一詞的解釋是:較長時間居住在一個地方!我又查了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是這樣說的:為了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一直以為我都以為自己是一個有著五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禮儀之邦的中國人,並為此而驕傲,但直至今天我才發現事實上我們只不過是較長時間居住在這個國家的人而已!當然,這就很好地解釋了什麼是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沒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是因為我們只是居民而非國民;沒有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是因為我們只是居民而不是國民,所以我們的土地被沒收、房屋被強拆就理所當然了;享受不了國家應該提供的各項福利,也是因為我們只是居民,而並非國民!就如同雖然我們可以到全國任何地方居住,居住地政府可以發給我們一個居住證(以前叫暫住證),讓我們可以在當地合法居住,但我們不可以享受當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也沒有權利參與當地事務的管理是一樣的道理!因為我們只是居民,而不是國民!

前段時間有一個很火的帖——《沒有了國家,你們什麼都不是》,槍手在文中羅列了種種理由,無非就是想告訴中國人:沒有了黨,沒有了國家,你們中國人什麼都不是!只是如今的中國人,我們有了黨、也有了國家,但我們依然什麼都不是——除了納稅是我們的,其他什麼都不是我們的!我們甚至還不是這個國家的國民,僅僅只是居民!!

國民與居民,看似只有一字之差,內涵實則天壤之別!國民說明國家的一切都是人民的,所以人民有權管理政府;而居民則說明人民的一切都是政府的,人民無權管理國家;根本就是二個完全相反的概念!世界上也沒有幾個國家為自己的國民發居民身份證的!或許有人會說:香港和澳門也是發居民身份證的。只是要知道香港和澳門只是中國的一個行政區,他們自己管理自己當然只能發放居民身份證了,如果他們也可以自己發放國民身份證的話,既不變成他們也是一個國家了嗎?

我不知道這是執政者粗心大意,一時疏漏,還是故意為之,在玩文字遊戲?如果是執政者粗心大意,一時疏漏,我希望他們在新一輪的戶籍改革當中能夠把做國民的權利還給我們,為我們中國人頒發「中國國民身份證」,讓我們中國人能夠做堂堂正正地做中國國民,而非中國居民!畢竟我們中國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自出生之時起就是合法的中國國民,而非只是居民!只有那些從德國或俄羅斯來我們國家居住的外國人才應該叫「居民」!

(作者:不詳 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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