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晶吸金近4億 副總裁判3年

【新唐人2014年03月03日訊】前鉅晶科技公司副總裁賴奐辰,在潛逃10多年後,日前被大陸遣返歸案,賴奐辰被控吸金近4億元,台北地院3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他3年徒刑。

據中央社報導,賴奐辰於88年間以玻璃基板(素玻璃)產業前景看好為由,與張依犁等人謀議設立鉅晶科技公司;賴奐辰對外佯稱已獲企業界投資新台幣20、30億元,並在全國舉辦20餘場說明會,勸誘不特定大眾進行投資。

賴奐辰利用廢棄廠房舉行開工動土典禮,大肆宣傳鉅晶公司預定於同年9月底開始量產供應市場,製造公司前景可期以取信社會大眾;但公司從未依營運計劃正式建廠營運,於90年11月宣告倒閉。

同案被告前鉅晶科技總裁張伊犁與賴奐辰後來潛逃大陸10多年後,張伊犁日前先行遣返受審,雖然認罪,但對不法所得交代不清,也沒有賠償,去年被台北地院認定沒有悔意,判刑7年。

賴奐辰部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他與張伊犁違法吸金高達近4億元,觸犯違反證交法等罪,但法官考量全案主要決策是張伊犁,賴奐辰到案後全部認罪,加上審酌他實際獲得的不法利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3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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