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巧家爆炸案 兩名主犯獲死刑引關注

【新唐人2014年1月30日訊】2012年5月10日,雲南巧家縣白鶴灘鎮花橋社區便民服務大廳發生爆炸案,4人死亡、16人受傷。本月29日,雲南省昭通市中級法院判決鄧德勇和宋朝玉死刑。他們被指在巧家縣花橋社區的拆遷指揮部實施爆炸。但判決結果出來後,網上不少質疑聲音。

29日上午,昭通市中級法院對雲南巧家爆炸案一審宣判:鄧德勇、宋朝玉被以爆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一被告陳和志因非法買賣爆炸物罪獲刑8年。

法庭還判決鄧德勇和宋朝玉對28名受害者支付98萬元賠償。

大陸媒體報導,法官宣讀判決書後,3名被告人均當庭提起上訴。上訴目的是要充分披露當地拆遷情況,為所有的被拆遷戶爭取到一個較為合理的政策。

雲南巧家爆炸案事件回顧

根據中共官方起訴內容,鄧德勇因住房拆遷糾紛對當地拆遷部門不滿。他用手機、打火機開關和電子雷管製造了爆炸裝置。

報道稱,2012年5月10日上午,宋朝玉根據與鄧德勇到巧家縣城勞務市場以「幹活」為由找到臨時工趙登用,帶領趙登用與鄧德勇會合。隨後,鄧德勇將裝有爆炸裝置的背包及宋朝玉提供的100元人民幣交給趙登用,稱讓趙登用將背包放于花橋社區一樓辦公室後便帶趙去幹活。

趙登用攜背包進入花橋社區便民服務廳後,鄧德勇隨即遙控引爆爆炸裝置,最終造成4人死亡、16人不同程度受傷。而就在巧家爆炸案發生的第二天,官方就公布了「5·10」爆炸案的嫌疑人:這是一個與征地拆遷毫無關聯的小人物趙登用。

直到3個月後,趙登用才摘下當局戴給他的犯罪嫌疑人的帽子,並稱趙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

外界質疑

對於官方公佈的內容和判決結果,外界反應不一。

大隱隱於市的小市金世巍:聲援雲南巧家爆炸案兩被告死刑案!是什麼讓兩個老百姓敢於冒殺頭的危險去報復拆遷?世界上有那個國家規定不能為保護自己的家園而斗死?中國那麼大為什麼一定要拆遷?為什麼不能到荒毛的大西北去建?

律師王朝嶧:雲南巧家爆炸案二個被告被判死刑。這二個被告突施爆炸後,官方為掩蓋拆遷問題引發爆炸真相,曾讓趙登用背黑鍋。後來在網路輿論的壓力下,官方不得以查實真相。真相出來了,可惜二個不滿暴力拆遷而實施爆炸的二個群眾被判死刑。這刑判得太重了。是你們先讓別人無家可歸,別人才去炸你的。

佛山大蝦:雲南巧家爆炸案庭審:兩被告向受害人磕頭(圖)_央廣網 看到「住房屬於拆遷範圍,但由於其住房未辦理建房證,不符合當地政府劃地安置修建住房的政策,在多次到拆遷部門要求劃地修建住房得不到滿足」,建房子花大半輩積蓄,無情征走等於要他家人的命,他報復方式不正確而已。

@遇困境了:讓百姓沒有辦法才這樣做的,我切身體會,我也是被拆遷戶,政府沒有任何批文內定的開發商把我家房子強拆了,投訴至今堂塞沒有任何答覆,開發商至今手續不全照樣施工⋯⋯

橫野虎將:英雄!因為城鎮化我家返貧了,我連個屁都不敢放,你們。。。。夠爺們!

門縫裡看世界2012:公安局長楊朝邦曾經說過:以局長的名義和前程保證趙登用是犯罪嫌疑人。現在已經證實趙登用不是犯罪嫌疑人,現在這個局長有沒有辭職?如果沒有,那我們以後應該相信誰?反正現在官員沒有幾個可信的,官員失信都是政治需要。

不過,有網友表示,即使反抗當局,也儘量不要傷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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