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面臨的另類較量 震動中南海

【新唐人2013年12月16日訊】第廿一章:全球起風雲激蕩 法網恢恢無處可藏 (二)

法律的震懾

芝加哥訴江案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起訴案。在案件上訴到美國各級法院的過程中,全世界都知道了江澤民法輪功所發動的群體滅絕和酷刑迫害

同時這起訴江案還掀起了全球起訴江澤民的連鎖反應。控告江澤民的訴訟案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世界各國的30多名律師一起起訴江澤民。這麼多的律師共同起訴同一個人,這在世界的歷史上、在法律史上還沒有過先例。

訴江案在中國產生了巨大的衝擊,許多在各種部門機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府官員們不得不停下來認真思考他們在幹什麼。他們知道,總有一天,參與這場迫害運動的人會遭到相同的被起訴的命運。

訴江案既符合美國的利益,同時也符合中國的利益。美國的《獨立宣言》向所有人保證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免受酷刑的權利、免受奴役和反人類罪的權利,因此,及時阻止江澤民所犯的群體滅絕和酷刑罪行,符合美國的立國原則。同時,這也維護了中國人民與生俱來的權利,符合中國人民的利益。

中國並不等同於中共。許多中國人不理解這點是因為被中共洗腦宣傳所蒙蔽,忘記了那個具有強大精神、文化和道德根源的中國。真正的中國人不會縱容文化大革命、天安門屠殺和對法輪功的鎮壓。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個訴訟案和真正中國的道德精神原則相一致,具有強大的道義力量。

另類較量

訴江案除了江在芝加哥的三天行程中的較量外,還存在著另類較量。

在2002年10月江抵達芝加哥前夕,芝加哥第四行政區區長布理克溫科在市政議會上提出一項支持法輪功的決議案。該決議案強烈譴責了由江一手發動的對法輪功群眾的殘酷迫害和犯罪,並且要求美國政府調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外交官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和居民以及支持法輪功的美國官員進行騷擾的非法行為,訴諸於法律乃至驅逐其出境。隨後,芝加哥市議會人際關係委員會舉行了聽證會,結果該決議獲得全體通過並擬提交市政府議會。2002年11月6日上午十時,芝加哥市長戴利及全體市議員彙集在芝城市政府議會大廳開會,這項決議案在大會上宣讀後獲得無異議全體通過。

屆此,這項與江訪美同期進行的決議案,為江的芝加哥之行劃上了一個後效深遠的句號。但是,另一場較量才剛剛開始……

在2003年夏天的一天,一位老年人正在芝加哥中領館前打坐。有一輛計程車在老人面前停住,車內下來一個人,把一封信放在老人前方就走了。老人看不懂英文,晚上,懂英語的朋友才發現這是一封由中國駐芝加哥新任總領事徐盡忠親筆簽名寫給伊州議員的信,信中要求議員們不要支持在芝加哥審理的訴江案。當地議員很同情法輪功在中國的遭遇,而且知道每天在領館門口煉功。這樣,大使館寫給議員的誣衊信就這樣被轉交到這裡,作為日後法輪功提起訴訟的證據。

2003年6月10日,38位美國國會議員以「法庭之友」的名義,向法庭遞交了支持訴江案審理的辯論書,針對國務院司法部向法庭提出的終止該訴訟案的提議,表達了不同的看法。對於被告江澤民是否能享有「元首豁免」免於被起訴,美國議員「法庭之友」強調,《外國元首豁免法》確立的基本原則,是這類訴求不應再通過因迫於強大政治壓力而採取的外交途徑來解決,而應基於法律標準由法庭來解決。

此案件給中南海帶來巨大震動。中共利用外交途徑向美國和其他國家透露「江願意付一切代價阻止此案成立」,要求美國動用「元首豁免」條款中止此案。一些國家政府機構官員透露,中國外交官員轉達北京對江在美國起訴案的意見時「非常緊張」,生怕出錯,竟是掏出公文逐字逐句念出北京的「態度」。據一位中國大使館的官員私下透露,國際有關起訴江的報導和法庭開庭的資料,大使館被要求立即報送北京,中共政治局常委們需要馬上閱讀。

3.二戰之後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

儘管江澤民願意付一切代價阻止訴江案,但世界各地的訴江案卻越來越多。到2005年6月就有15個針對江澤民的訴訟案,加上對江的黨羽的追究,共有47個以上的訴訟案,成為二戰之後最大的一起國際人權訴訟。

這些起訴案得到了世界許多著名律師和學者的支持。

在德國,曾把阿根廷前獨裁者推上法庭的著名刑事法律師沃爾夫崗·卡萊克,於2003年11月幫助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指控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中犯下的罪行。

在比利時,國際著名人權律師喬治·亨利·波提代表法輪功學員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訴訟,他本人因控訴前智利獨裁者奧古斯特·皮諾切特而聞名於世。

在澳大利亞,名畫家章翠英女士起訴江澤民的計劃得到了當今著名的人權律師、聯合國賽拉利昂特別法庭主席傑佛里·羅賓遜的幫助。

曾就中國制定刑法條款提供諮詢、美國最有威望的律師之一阿蘭·德希維茨認為,江不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他說,如果國家元首他們親自下命令採取群體滅絕行動,而且他們對局勢有權力控制的話,沒有人能因為他是國家元首而避開司法公正。很顯然我們都知道前南斯拉夫獨裁者米洛舍維奇正在海牙國際法庭受到審判,他實質上曾是國家元首。假如希特勒還活著的話,他也會在紐倫堡以國家元首的身份被起訴。

美國著名人權律師莫頓·斯凱勒教授表示,「江澤民的酷刑和群體滅絕罪,不僅違犯美國法律,違犯基本的國際法,也同樣違反中共政府的法律。因此,訴江案針對的是江澤民個人的犯罪行為。訴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權運動的一部份,這種訴訟的意義在於,在世界範圍內建立這樣一個基礎,即任何官員如果犯下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如酷刑和群體滅絕罪,都要負刑事和民事責任。」

4.被蘇格拉底深深吸引的律師

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擁有許多世界一流水準的專業律師。一旦江澤民和他的黨羽出現在海外,可能等待著他們的就是一張傳票。這些律師們是怎樣走到一起來的呢?這後面還有許多鮮為人知的故事,這裡只舉一個例子。

芝加哥訴江案的律師泰瑞·瑪什擁有多個學位。她在攻讀文學博士時的題目是古希臘著名哲學家蘇格拉底的研究。泰瑞會講多種語言,她當時研究所用的語言是希臘語和拉丁語。她甚至還學過梵語(古印度語)。

泰瑞畢業後到了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教書,主要教比較文學和經典文學。她的課程是蘇格拉底、聖·奧古絲蒂、荷馬(史詩作者)和古希臘婦女。她的住地離海邊只有兩分鐘路,生活舒適、悠閑。

不知為什麼,泰瑞總覺得不能安於舒適的現狀。她開始攻讀法律和政治。在徘徊了幾年之後,她傾向於選擇法律。到底是繼續做教授還是做法學院學生?她還是沒有下決心。

1989年6月4日,她從電視上看到長安街上年輕的學生被坦克碾過,被士兵射殺。她流淚不止,心想:當學生被殺害時當老師還有什麼用?她希望自己能夠有辦法幫助、保護這些無辜的人。那一天,她做了決定,接受法學院的錄取通知書,開始了她新的人生旅程。

泰瑞熱衷於對蘇格拉底的研究,是因為她深深地被蘇格拉底的智慧所吸引。在古希臘,所謂「好人(agathos)」就是社會地位高的人,擊敗最多敵人的人是最好的人。「道德」的概念與獲得權力的概念是相互混淆的,誰最有權誰即是最好的人。希臘人無法培養、發展善良的道德理念,因為這些都被視為弱者或婦女才擁有的品德。蘇格拉底畢生的貢獻是教導人們「道德」與名譽、社會地位、財富和統治能力的區別。蘇格拉底的教導中說:人是有其本性的,是有神的特性的,他才是真正的自己;如果我們遵循真正的自己,我們就會變好。

在學術界,蘇格拉底被認為是道德和哲學的奠基人。他的道德概念不是地位、等級、財富、名譽,而是通過「認識自己來達到道德的提升(即找自己的不足),並找回自己的本性」。他的教導是通過問答形式來實現的,後人稱之為「蘇格拉底模式」。蘇格拉底很窮,長相奇特,沒有華麗的衣著,但有著超人的智慧。

隨著蘇格拉底的學說被希臘人廣為接受,雅典上流社會對他開始懼怕和妒忌。蘇格拉底最後正式被定罪為「宣揚異端邪說毒害雅典青少年,並宣傳有別於雅典崇拜的神之外的神靈」。他後來被判有罪並被強迫喝下毒藥自盡。

在與他的學生柏拉圖的對話《我的自我辯護》中,蘇格拉底回應了對他的所有指控。「假如你放我走,但代價是要我放棄我的哲學思想,我的回應是:雅典人啊,我非常愛你們,但我服從上帝而不是你們。如果我還有一口氣,我不會放棄我的哲學,不會停止我做的事情,那就是告訴人們真理。」「我的朋友啊,你們是雅典城公民。這個城市以智慧和心靈的力量著稱。你們這樣關注你們的金錢、名譽和地位,但你們卻對智慧、真理和完善你們的靈魂漠不關心,你們不覺得羞愧嗎?」「不管你們是否釋放我,我都不會改變我的生活準則,哪怕我去死多少回。」

當泰瑞讀到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我的一點感想》時,她禁不住淚如泉湧:天哪!這兩篇文章簡直像是出自一人之手,太相似了。為什麼歷史會如此地自我重複?為什麼人們總不接受歷史的教訓?為了不使蘇格拉底的悲劇重演,泰瑞決定出面代理法輪功對江澤民的起訴。

5.勇氣驚人的民間團體——審江大聯盟

除此之外,民間發起了規模浩大的對江澤民的道義審判。人們在公共地方集會,對江進行模擬審判。

2003年9月30日,由歐、美、亞、澳四大洲80多個團體和個人共同發起和加盟的全球審江大聯盟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告該組織正式成立。該組織的宗旨是:凝聚一切正義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澤民送上良心、道德和法律的審判台。這樣公開宣布對一個世界最大獨裁者的道義審判,展現了前所未有的民間勇氣。審江大聯盟的成立標誌著民間審判江澤民的努力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網上有評論寫道:人心是真正的法庭,是最公正的法官,是捍衛社會正義最堅強的堡壘。發自人們內心的審判,是最徹底的審判。在沒有下台前遭遇這樣一種大規模公開的來自民間、發自人們內心的道義審判,是江澤民從來沒有料想到的,也幾乎沒有一個獨裁者曾遭遇過。對此,江澤民又恨又怕,但又無可奈何。

文章來源: 《江澤民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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