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貓欲烹食 老翁遭罰10萬

【新唐人2013年12月12日訊】苗栗市70歲孫姓老翁在住家宰殺野貓,違反動物保護法被裁處10萬元罰鍰。老翁供稱不知殺貓觸法。

據中央社報導,10月21日,老翁在自家後方宰殺野貓,因氣味難聞引起附近民眾注意,向警方報案,警員到場發現,野貓的毛皮已被剝光,慘不忍睹。

警方一度懷疑遭宰殺的是珍貴保育類動物石虎,經「石虎權威」屏東科技大學生物資源研究所博士生陳美汀確認為一般野貓後排除。

孫姓老翁供稱野貓是友人贈送給他進補,不知殺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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