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攔檢靠右停 罰單簽字別爭論

【新唐人2013年11月21日訊】美國警察會在看到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時,開警示燈號甚至鳴放警笛並跟隨在違規車輛之後,這時駕駛人應該怎麼應對呢?來聽聽洛杉磯阿罕布拉市的警官怎麼說。

Johnson警官表示,如果有警車在你的後方鳴笛並閃燈,那你就要減速慢行,即使路邊是紅線,停下來都沒有關係,不會被加倍罰款。

阿罕布拉市警官Jerry Johnson:「讓警察知道你會停,這表示你要停止加速,打方向燈,安全的開始向路邊右側移動。如果你多開一兩個路口,可能會增加罰則。」

如果你不理會警察的警告,繼續行駛,警察有權逮捕你。
「警察可能以為你要逃跑,(法院判)重罪或輕微過失,則視你車速多快或違反哪些法規。」

如果不想被警察拿槍指著頭,停車後最好這樣做:
「重要的是要讓警察看得到你,把車窗搖下,天黑的話打開車內燈,並微舉雙手讓警察看到。」

因為美國人可以擁有私人槍支,在車裡翻找駕照行照的動作,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最好等到警察跟你要東西再開始找,因為翻找東西會讓一些警察緊張。」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警察,可以安全停靠在路肩或匝道上。
「如果你聽不懂警察的喇叭廣播,只要慢慢開下交流道,警察會知道你正努力向路邊停靠。」

其他駕駛人看到路邊有警察,拖車工人或醫護人員時,要盡量往中間車道移動,不然也可能吃上罰單。
「儘可能減速靠邊,給警察和急救人員和拖車工人,多一些工作空間。」

他強調,在罰單上簽字只是例行公事,不代表認罪,但拒絕簽字可能會立刻遭警方逮捕。通常接獲罰單後45至60天內可以到法院申訴。

如果您搞不清楚罰單上寫了甚麼,可以到警察局來詢問,如果您覺得您的行為沒有違反交通規則,那可以向法官陳述,而法院隨時都有中文翻譯可供協助。

新唐人記者黃文華、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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