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雙屍案 謝依涵判死刑

【新唐人2013年10月29日訊】士林地方法院審結八里雙屍案,前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被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死刑,全案可上訴。另外,謝依涵男友祝宜夆遭被害人家屬懷疑為共犯,7月底控告祝男涉殺人等罪。但士林地院依測謊、通聯、監視器畫面,認定僅被告謝依涵一人獨力犯案,全案無共犯。

據中央社報導,前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被控在2月間下藥迷昏富商陳進福、張翠萍夫婦,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還化老妝喬裝成張女,盜領死者夫婦的銀行存款。

謝女到案後說詞反覆,先聲稱是和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人覬覦死者財產而謀財害命;後來翻供拋出「計中計」說法,聲稱她與陳進福為錢共謀殺妻,她再殺死陳男。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依強盜殺人、偽造文書、詐欺、竊盜等罪,判決謝依涵死刑。全案可上訴。

謝依涵在法庭內聽到死刑判決後,面無表情,低頭無語。

謝依涵男友疑共犯

八里雙屍案,被害人家屬懷疑謝依涵男友祝宜夆為共犯。認為,不可能謝依涵一人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懷疑祝宜夆涉有重嫌,向士林地檢署控告祝宜夆涉犯殺人、詐欺取財及遺棄屍體罪嫌。

被害家屬委任律師表示,7月中旬接獲熱心人士提供線索,在洗衣廠廚房入口發現疑似陳進福的手帕,隨即報警處理;經陳進福的友人指認後,認為這條手帕就是陳進福擁有的,懷疑謝依涵在淡水河畔殺人並不是第一現場。

律師指出,提出告訴後至今,士檢不曾傳喚他們到案說明,希望檢方加緊腳步偵辦。

士林地院:全案無共犯

儘管八里雙屍案死者家屬懷疑另有共犯,但士林地院依測謊、通聯、監視器畫面,認定僅被告謝依涵一人獨力犯案,全案無共犯。

報導中說,謝依涵到案後說詞反覆,先聲稱是和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友人歐石城、鍾典峰等人覬覦死者財產而謀財害命,謊言牽連無辜,呂炳宏等3人遭兩度聲押被駁,咖啡店也因此一度遭檢警封鎖。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謝依涵獨力犯案,依強盜殺人等罪起訴,呂炳宏等人獲不起訴。但死者家屬仍然懷疑全案另有共犯,對謝依涵男友祝宜夆提出告訴,並對謝依涵及呂炳宏等人連帶求償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1500萬元。

但合議庭考量謝依涵敘述下藥殺人的犯案過程,不但通過測謊,且現實上也可行,比對分析被告通聯記錄及電腦、住所、咖啡店等地的監視錄影畫面,沒有發現她在犯行前後有和他人謀議或分工。

合議庭採信法醫證詞,認定死者屍體沒有任何拖拉傷,因此媽媽嘴咖啡店後方的紅樹林就是謝依涵強盜殺人的地點,謝依涵是一人獨力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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