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

【新唐人2013年9月12日訊】編者按:陝西省西安市公民康素萍9月11日投訴本臺,要求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內容如下:

申請人:康素萍,女,漢族,1968年5月19日生,住址: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吉祥路46號(此地址不能收發信函)電話:18291827943。

申請事項

公開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限制申請人人身自由的事實依據及法律依據。

事實與理由

2013年7月18日,申請人去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依法探視許志永先生時,被貴局警員以「涉嫌非法聚集」的名義強行帶到貴局觀音寺派出所非法拘禁長達24小時,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9條的規定,特申請公開以上信息,並書面回復申請人。望貴局遵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4條的規定,於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若逾期不予答覆,申請人將就貴局不予答覆的行為提起行政複議,並另行以信息公開方式,要求你的上級單位「北京市公安局」,就你不遵守《信息公開條例》之行政不作為的違法性及處罰措施予以答覆。

回函地址:電話聯繫,當面領取。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

申請人:康素萍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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