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前問責高官涉詐騙 判二年緩刑

【新唐人2013年08月09日訊】香港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和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多年前互租住宅單位以騙取政府租金津貼,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和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共6項罪名成立。香港區域法院星期四判兩人監禁8個月,緩刑2年。

法官在判刑時表示,案件發生在20多年前,當時的港府租津制度有結構性問題,令人可利用漏洞獲益。兩名被告已退回多收的租津,而辯方提供的求情信顯示了兩人對社會有貢獻。不過社會對公務員有高要求,兩人應該誠實。因此判二人各罪合計監禁8個月,緩刑2年。

麥齊光和曾景文先後步出法院遭到大批傳媒包圍。

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很多謝家人、親戚和朋友同事的支持。”

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我非常的感謝在最後的階段中,我的同事、我的朋友、香港大學的校長副校長、我的有關部門、我的親戚朋友、甚至我的鄰居,都給我很大很大的支持,給我很大的力量可以經歷這一年的過程。”

麥齊光對曾景文涉入事件感到非常的不安樂,強調二人永遠是好朋友。宣判後,有28天時間讓二人商討決定是否上訴。

麥齊光上任發展局局長僅12日就被廉署拘捕,同日辭職,是歷來任期最短的問責官員。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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