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優秀教師被陷淪「乞丐」籲關注生存權

【新唐人2013年7月21日訊】 (新唐人記者朱智善採訪報道)2013年7月14日,上海理工大學教師劉華琳致信中央駐上海第九督導組,要求查處上海高等教育界無視法律及人事部規章制度,採用陷害手段令其失業,使一個為社會服務37年的先進教師,現淪為沒有生存保障的「乞丐」的職務犯罪行為。劉華琳要求媒體曝光此案引人關注,幫她討回她賴以生存的工資、醫療保障及社會保障等,獲得生存權。

據了解:劉華琳是上海理工大學的先進教師,曾擔任過班主任及秘書工作。1996年,劉華琳在她任大學行政密書期間,由她保管的校辦公室保險箱被撬竊,之後,在校領導的指示下,她向公安部門報了案,經查核,是校內一位領導所為。

然而,學校黨委領導對做案人不做處理,還與其共同編造謊言、栽贓陷害、違法作偽證,把責任轉嫁到報案人劉華琳身上。劉華琳不服上告,卻遭受到上海理工大學領導雇傭的社會閑散人員、委託的市公安局文保警察的毆打污辱,之後被勞教。

2005年,在沒有與學校辦理過任何離校、離職手續,且劉華琳本人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校黨委將到退休年齡的劉華琳(當年53歲),用包辦代替方式,辦理成社會失業人員。致使劉華琳失去生存的基礎,成了沒有生活費、沒有醫療保障、沒有住房的三無人員。

劉華琳向本台記者講述了她十幾年的遭遇與現狀。

劉華琳介紹,1996年7月15日,上海理工大學辦公室保險箱被撬竊的兩天後,查出是機械工程學院院長(原機械系主任)徐輔仁所為,他利用職權趁辦公室工作人員都不在之際,雇傭馬路鎖匠用電焊機將保險箱焊開,拿走箱內所有物品、存摺、現金、債券等等,可計算的有十多萬元金額被他侵吞。

但接下此案的市公安文保卻與理工大學部分主管領導及撬竊人相互勾結,編造謊言,為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尋找理由,劉華琳說:「所謂撬保險箱的理由是要拿一枚校門使用的公章。」還說「徐輔仁撬保險箱的行為是一時衝動,沒有考慮後果。」

數月後,他們又偽造一張被撬保險箱的清單,儘力掩蓋、歪曲事實真相,栽贓陷害報案人劉華琳,並把事件的責任嫁禍於劉華琳,對她作出停職處分。

劉華琳說:「上海市公安局文保辦案警員在事實簡單、清楚的情況下喪失對國家法律、人民負責任態度,辦人情案。2000年市公安局作出不立案通知書:「徐輔仁撬竊保險箱犯罪事實不存在」的答覆。」

2003年12月劉華琳,向最高執法部門反映此案的事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中紀委、公安部對此案作了書面批複。

而上海市公安局辦案人卻當面威脅劉華琳,認為她向最高執法部門反映情況,是與上海公安作對。上海市檢察院拒絕接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查案公函。

2004年2月22日,劉華琳準備返京送回公函,卻被市政府官員擋住,以解決為由,騙她退了當天的車票,並把劉華淋送出車站。然而,在劉華琳回家的路上,來了一大群人,對她大打出手,用暴力將她綁架到上海理工大學校長辦公室,要她放棄對保險箱撬竊案的追究,她當時拒絕了他們。

劉華琳說:「第二天,我被以 「妨礙公務」罪關進監獄28天,並判以 548天(18月)勞教。釋放后,一直遭到來自校方對我進行的各種沒有人性的迫害。多次被關、被打、被勞教。在我被關押期間,我的私人住宅被抄洗,財產遭到「洗劫」一空,從鋼琴、電腦、家用電器、首飾、到內衣內褲,全被掠走,住房也被強拆。」

2005年8月,上海理工大學黨委,違反人事管理程序做出決定,私下通過長寧區勞動服務公司支付費用,將劉華琳擁有的37年工齡國家幹部的公職「中介」掉。劉華琳不但拿不到失業金,還不能辦理退休手續,沒有退休金,沒有醫療保障、沒有住房,劉華淋變成了三無人員。

劉華琳氣憤的說,上海市教委領導在事實面前,再次作出「在上海理工大學解除與你的聘用關係工作中,未發現存在違規問題。」的書面決定。

「我弄不明白天理何在?只要是共產黨員,撬竊保險箱、強搶錢財、公開毀壞公共財產都不屬於犯罪。而我為保護國家財產,維護國家利益的舉報人卻變成有「罪」之人,遭受無辜欺壓!天理不容!」

劉華琳最後表示,她曝光此案是想讓世人了解上海高等學府、上海理工大學包疵罪犯,迫害好人的真實情況。

劉華琳強烈要求:依法歸還她的工資、醫保、住房、抄家劫走的全部私有財產,確保她的生存權!「追究指揮奇案、違法事件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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