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一法院判決「助聽」狗可養在公寓樓內

【新唐人2013年7月3日訊】一法院判決決定「助聽」狗可被寄養在禁養寵物的公寓大樓內,這一先例可能將試圖打破那些嚴施禁令的公寓房主對寵物的禁止。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著名的樓房建築律師(Makinson d’Apice)的合作夥伴郝斯肯斯格林(Beverley Hoskinson-Green)表示,此案是「希望合法在公寓樓養寵物的曲線路線圖」。

拉里‧傑克羅素上週獲得法院批准可以在公寓裡養,他的主人成功地爭辯說,他是一個助聽犬,經過訓練過的,有人在門口的時候或火警時會提醒他。

按紐省的公寓樓房法,「寵物」是不能養在公寓樓裡的,即便是生活輔助動物,包括導盲犬和助聽犬等都不例外。但郝斯肯斯格林女士關注的是其它狗的主人將使用這一法律漏洞,以獲得他們的寵物進入公寓建築物。

「所有你需要做的是採取聽力測試,這完全是主觀的 —— 如果你不想聽到的噪音,你不按下按鈕——你突然有聽力障礙,」她說,「然後,訓練你的狗狂吠任何噪音源,一旦你這樣做,你的狗是一個「助聽犬」,可以留在公寓樓。「

然而,郝斯肯斯格林女士強調,這並不是純碎「與拉里的主人——提出長期的聽力檢查報告,以證明聽力障礙」的情況有關。關鍵是讓法庭相信拉里是「助聽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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