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狽為奸”還是“誤傷”?紅監會被指實為紅十字會公關

【新唐人2013年5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韓梅綜合報導)據新浪認證為知名時事評論員的「落魄書生周筱贇」5月13日上午爆料稱,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實質是紅十字會養的公關部,而紅監會委員之一王永與紅會涉利益輸送。王永就此回應稱「被誤傷」,網友則稱紅會和監委會是「狼狽為奸」。

紅監會由紅會供養 王永與紅會涉利益輸送

紅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在4月28日曾公開稱,紅監會的運作經費全部由其委員自籌。但中國紅十字會官網在2012年12月30日發布的《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章程》中第24條明確規定:「中國紅十字會應當為社會監督委員會開展監督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經費使用情況向社會公開。」第25條規定:「中國紅十字會應當為社會監督委員會及其秘書處日常辦公提供辦公場所及設施。」 

王永曾解釋稱,雖然按照章程,紅監會的工作經費應由紅會提供。但實際情況是,有委員主動向紅監會捐贈了工作經費。

公開資料顯示,紅監會是由紅十字會成立於郭美美事件之後,其16名委員也是由紅十字會聘請,包括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北京師範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中央電視台主持人白岩松等人。

周筱贇質問:「老闆出錢養的人,說是來監督老闆的,你會信嗎?被人揭穿后,說雖然規定老闆要付他錢,但他其實還沒拿老闆的錢,所以是獨立公正監督老闆的,你會信嗎?…章程明確規定紅監會由紅會提供經費保障、辦公場所,就註定了紅監會的非獨立性質。」

另外,周筱贇稱,王永所說的「委員捐贈款」如果是真的,那麼打到哪裡是個問題。如果捐款打到私人賬戶,以募捐名義卻用私人賬戶接受捐款,這就屬於小金庫,涉嫌非法集資;如果捐款是打到王永所在公司的賬戶,則王永公司事實上控制了紅監會;如果捐款是打到紅會賬戶,則拿經費需要紅會批准,那麼,紅監會還是靠紅會養著。

周筱贇並指,王永出任秘書長的中國品牌聯盟並不是其宣稱的學術NGO(非政府組織),而是一家商業公司,其工商註冊資料顯示:公司全稱是「品牌聯盟(北京)諮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王永,成立於2002年,註冊資本100萬元。

周筱贇展示一份2007年6月紅會下發的紅頭文件指,紅會曾任「品牌中國產業聯盟」收錢的商業活動「中國品牌節」的主辦單位。「中國品牌節」的嘉賓席位3800元/席、貴賓席位38000元/席、頂級貴賓席位88000元/席。周筱贇表示,「紅會會讓這個活動白挂名嗎?大家展開想象吧。」

王永呼冤 網友批狼狽為奸

對周筱贇的爆料,王永當天對媒體記者表示,自己是被誤傷。就紅監會的工作經費來源一事,他稱,「被監督方需要承擔監督方在開展監督工作時發生的費用,是現代治理結構的一種通行做法,符合國際慣例。正因為有人擔心我們用錢之後不能公正地的監督..所以紅監會目前的活動經費由一位委員捐贈。」而就中國品牌節商業活動問題,王永反問「我就不明白在一個商業活動中,我為紅會募捐,我一分錢都沒有拿,我不知道自己的罪過何在?」

對於雙方言論,網友一邊倒的選擇支持周筱贇的觀點。中國社科院主任於建嶸在微博表示:「王永兄,我對你說過,一個自己批准成立的內部社團是不能監督自己的。」有網友提出:「我關心的是這個「社監委」將怎麼『監』,有沒有『監』的權力?這個『監權』的授予方是誰?」也有網友諷刺王永說:「國際慣例?這個詞確實好使。對自己有利的時候,一句『國際慣例』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擋回去了;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就是『中國特色』。說真的,還不如嬴政呢…還知道統一度量衡呢!」一位天津網友則表示,社會制度已經造成數以萬計的紅會。制度是紅會存在生存的根源。

周筱贇發出的爆料微博當天被刪除。他在傍晚發帖聲明:並非本人刪除,我接到小秘書私信,是被系統管理員加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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