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建築:「敲詐」和「貪腐」是不是兩個案子?

【新唐人2013年5月4日訊】昨日傳出了不雅視頻案女主角趙紅霞被以「敲詐勒索罪」移交檢方的消息,而且據說很可能重判——網上立即六月飛雪,怨聲一片。

「網易新聞」評論道:相比之下,涉嫌貪腐的「雷政富們」卻還神隱於「立案調查」,已長達5個多月!

著名的「看門」媒體環球時報立即發表了「社評」,試圖扭轉輿情,其主要論據是:趙紅霞敲詐和雷政富們的貪腐是「不同」的兩個案件,分別偵辦、審理在法律上是「必須的」。另外關於「選擇性速度」的質疑,解答是:因為敲詐案簡單,所以辦的快,貪腐案複雜,所以辦的慢。

醍醐灌頂。——向來人們都熟知的是「權色交易」,交易的不可能僅僅是錢,不可能沒有其他「更有價值」的東西,而環球竟把二者悍然割裂,搧了常識的耳光。

偵辦方稱趙紅霞等人分別敲詐雷政富及另一名神秘官員數百萬元——聽上去數目不小,這是對個人而言,趙紅霞假如拿到了這些錢,哪怕只分到一部分,她應該移民國外,而不是東躲西藏。可真實呢,她拿的恐怕遠遠對不起她的罪名。

而對於一個公司來講,這點錢算什麼?夠給員工開倆月工資的麼?——作為案件主謀肖燁,大小也是個公司老闆,難道竟會為數百萬元去「敲詐」這些位高權重的大員?他們不想活了?就算把十幾位高官每人敲詐500萬,能把他養成身價10億的「集團公司」老總麼?

——2月份的「北青網」早就爆出:不完全統計顯示,從2010年9月起,肖燁所控制的集團公司,在重慶至少中標32個項目,總金額達1.32億元。其中,至少有10個專案與不雅視頻涉及官員中3人的履歷存在可能的交集。

這就是環球所稱的兩個「不同的案件」?——簡直是侮辱公眾的智商!

公眾早就看穿了案情,哪是什麼「敲詐勒索」,分明就是設套脅迫共同實施經濟犯罪,其真正目標是那些以「億」計價的工程項目!

——原先肖老闆還真是賣服裝的,在正常工程招標,連入圍的資格都沒有,竟能夠屢屢中標,令人意外地「跨界」發展壯大,其中沒有啥子「秘訣」麼?

敲詐案又會怎麼會「簡單」?——肖燁從2009年開始「敲詐」這些官員,然後2010年陸續「收穫」幾十個工程項目——看不出明晃晃的因果關係麼?所謂敲詐會是幾百萬那麼「簡單」的事麼?——說句公正的話,在這段漫長的大案中,「貪腐」有多麼複雜,「敲詐」就有多麼複雜!

這根本就是一個案子!卻要人為分開審理,而且先審理雞零狗碎,把重頭戲無限延期,用意何在,還需多言嗎?

不是說「都要打」麼?您把「蒼蠅」率先打了,打的死死的,打的萬劫不復,「老虎」呢?

令人心寒。

環球匆忙間抬出的「法律道理」,根本經不起推敲,卻一下子也蒙住不少人,於是趁熱打鐵,隨後就開始貶斥公眾,文中說:雷政富們的敲詐「被害人」身份,同他們是否「貪腐」沒有關係!互聯網上把二者混為一談的聲音是「民眾法律意識缺失」的一種表現。

沒有關係嗎?沒有關係嗎??——民眾雖然詭辯能力不行,也看不清法律的準星到底准不准,但是總有常識和良心!

真不愧是看門媒體,一個人質疑它敢咬一個,一群人質疑它敢咬一片,現在為了給坐偏了的執法洗地,它敢於撕咬全體民眾!

還說是民眾「對不準焦距」——別扯了,真正的「焦點」應該在哪,民眾心理有底!

文章來源:http://shearwall.blogchina.com/1544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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