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慶:八義士案考驗習近平「權力入籠」的性質

【新唐人2013年4月28日訊】習近平先生在中共十八大成為最高領導人後,有一系列引人矚目的舉措,其中之一就是在中共十八屆二中全會「權力入籠」的談論,他說:「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將權力關入籠子並不是習近平第一個講,美國前總統小布什早在2004年7月4日發表國慶節演講時就說:「人類千百年的歷史,最珍貴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師們之經典著作,不是政客們天花亂墜的演講,而是實現了對統治者的馴服,實現了把他們關在籠子裡的夢想。因為只有馴服了他們,把他們關起來,才不會害人。我現在就是站在籠子裡向你們講話。」

人類社會的運行,需要規則的制定和執行,這都需要權力的運用。但由於每一個人本身都充斥著七情六慾,西方有一種說法生動形象地概括了人的本性,即「天使與魔鬼的結合體」,一旦權力握有者劣根性的發作,難免不會以權謀私。權力運行的主體,即國家機器裡大大小小的「統治者」們,是由人民供養的,卻反過來損害民眾利益,侵犯民眾尊嚴,導致社會矛盾激化,讓民眾看不到前途和希望,對未來失去信心,權力就成了社會需要又侵害社會的雙刃劍。

經歷數千年的歷史實踐,直到進入近、現代民主和法治的成熟期,人類才找到了運用權力又能有效防範和制止其侵害公眾的方式,即通過法治給權力運行的目的、範圍及程序規定明確的界限,讓權力主體自覺恪守自己的權力邊界,互相制衡,不濫用職權,確保權力由社會民主產生並始終處於社會的監督管控之下,這也就是小布什所說的將權力關在籠子裡。

因父輩遭受政治迫害而受牽連,少年時曾經被收容教養的習近平,作為從基層逐步走上中南海權勢巔峰的習近平,應該瞭解權勢橫行暴虐的危害,所以才對權力入籠有所感觸。習近平先生一說「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之講話,大大振奮了民心,很多網友在網絡留言裡都不約而同地用到「信心」、「希望」這樣的詞語。但是習近平的將「權力關入牢籠」對於貪得無厭、專製成性的中共特權既得利益勢力,到底是鏡花水月?還是存在能夠實現的可行性呢?

中國(大陸)社會長期以來,由於權力缺乏有效的制約,不僅在糟蹋財富,還在摧毀社會公平,在侮辱人的尊嚴。肆意妄為的權力之唯一價值,就是讓國家的存在對普通人沒有價值,讓普通人的人生沒有價值。無可否定,社會對於大大小小的各級當權者貪暴墮落的憤怒,大多數人出於恐懼,只會從「胡溫新政」到「習、李新政」在疑慮、期望中一再「無可奈何」的忍耐和等待……中國人民難道就真的是懦弱可欺嗎?

早在上世紀三十年代中華民族面臨內憂外患紛至沓來的存亡危急之時,魯迅先生的《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一文中曾說:「中國人現在是在發展著『自欺力』,『自欺』也並非現在的新東西,現在只不過日見其明顯,籠罩了一切罷了。然而,在這籠罩之下,我們有並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國人在。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拚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捨身求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樑」。

說到捨身求法,我們不妨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哪些規定:第十二條「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第十三條第一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憲法不能停留在一紙空文,其生命在於實施,尤其是需要有人「捨身求法」的實踐。魯迅先生所說的「中國的脊樑」,如今同樣需要:2012年12月9日、丁家喜、孫含會、趙常青等發起「要求205名部級以上官員率先財產公示」活動,通過他們的努力,已徵集7000多公民聯署,兩會期間已將聯名建議書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3月31日,袁冬、張寶成、侯欣、馬新立四君子在西單街頭拉條幅呼籲官員財產公示。4月14號,王永紅先生在北京國貿SOHO再次舉牌呼籲中共205位新一屆官員首先公示財產。他們的行動,出於良知,伸張了正義,表達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呼聲!

義士們的行為,無疑觸痛了貪官污吏們的要害,是否會遭致濫用公權的打擊報復?我一直在替他們掛念和擔心。自3月31袁冬、張寶成、侯欣、馬新立等四位公民被刑拘以來(注侯欣因突發心臟疾病獲准保外就醫,已於4月10日晚上從北京市999急救中心由其家人和律師接回家),4月15日晚王永紅先生被刑拘,17日孫含會被刑拘,4月18日丁家喜律師和趙常青先生被刑拘,所有涉嫌罪名均為「非法集會」。正如許志永先生所說的:「財產公示是體制不可觸碰的底線,誰要它公示,它就張牙舞爪跟誰急。除了這個,它還有更害怕的,那就是——自由、公義、愛。公安從王永紅、趙常青、丁家喜的家裡、車裡抄走了『公民』徽章、印有『自由、公義、愛』的文化衫和雨傘」。

但願,習近平先生的「權力入籠」要「實幹興邦」!而不是一個葉公好龍式的「皇帝新衣」來「空談誤國」,更不能是一個忽悠和殘害民眾的「引蛇出洞」之「陽謀」。正在發生的丁家喜、袁冬、馬新立、張寶成、王永紅、李蔚、孫含會、趙常青八義士的案件,到底是下面的政法暴力試探和挑戰習近平「權力入籠」?還是另有「密旨」有恃無恐、仗勢欺人?其結果是否能夠做到「讓民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義(習近平語)」,勢必成了「習、李新政」尤其是習近平「權力入籠」性質的首個驗證!

民權必須得到保障,權力(包括執政黨的所謂「領導權」)必須受到制衡,公平正義必須得到伸張,這就是我們最基本的、但仍要為之奮鬥不止的「中國夢」。為了這個福澤每一個中國公民及其子孫的中國夢,丁家喜、趙常青等八義士的案情進展,我們不但拭目以待、守望相助,還隨時準備前赴後繼!

2013年4月22日完稿於浙江杭州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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