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八里雙屍案 女店長犯案下藥刺殺棄屍

【新唐人2013年04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2日電)檢方偵辦八里雙屍案認定謝依涵因家計、將結婚而需款孔急,騙陳進福及張翠萍夫婦到店裡下藥迷昏後,帶兩人到岸邊殺害棄屍。

起訴書指出,陳進福夫婦因住在八里別墅而與附近媽媽嘴咖啡店女店長謝依涵熟識,謝女因得知夫婦財力豐厚,且在民國99年1月間起,即接受陳進福金援,雙方往來密切。

起訴書指出,謝女因家計、將結婚而需款孔急,預謀盜領陳進福夫婦的銀行存款及珠寶手飾等,在101年9月10日上午前往新北巿淡水租屋處附近的診所,向醫師謊稱,因母親過世而導致失眠,陸續取得7顆及14顆安眠藥,並在租屋處吞3顆安眠藥,測試藥效。

檢方表示,謝女在101年12月底得知張女在台北巿北投農會有開立保管箱,寄放珠寶、存摺等物,幾天後也到農會開立保管箱,了解保管箱鑰匙模樣,再趁張女出國不在家及陳男疏於注意時,偷張女的保管箱鑰匙及格子外套後,搭計程車並以假髮、墨鏡、化老裝「易容」到農會欲開啟保管箱,偽簽「張翠萍」簽名,但行員發現她沒有張女身分證、印鑑,且簽名不符而未得逞。

檢方指出,謝女不甘心,再度返回陳男家,與陳男發生爭吵,便從3樓推倒陳男,導致因跌倒而右手腕及腰部骨折。謝女後來在2月16日,以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女兒要辦滿月酒,將陳男夫婦騙到店裡,再將安眠藥粉加入兩人的飲品,待藥效發作後,先後將張女及陳男帶到紅樹林靠外海灘處。

檢方表示,謝女站在陳男背後,將水果刀架在陳男右頸部,一度遲疑2至3分鐘,便以左手摀住陳男嘴巴,以右手猛刺陳男右頸,不顧陳男痛得喊叫,陳男因被刺破頸動脈死亡。

檢方說,謝女後來走向張女,蹲在張女背後,以水果刀刺張女後頸部,一度張女痛得大聲質問,「是誰?」、「為什麼要這樣做?」等語,並以右手抓住刀刃,但謝女仍猛刺她7刀,導致張女血胸致死。

檢方指出,謝女當場拿走張女的皮包,內含身分證等,並將張女及陳男棄屍在現場,即假裝若無其事返回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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