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劉志軍當不當殺 會不會殺

【新唐人2013年4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凱欣綜合報導)中共前前鐵道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終於以受賄和濫用職權的兩個主要罪名,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將擇日開庭。據悉,劉志軍希望他的律師保他不死。海外媒體認為,劉志軍當不當殺,會不會殺?目前還是未知。

中共官方4月10日突然宣布江澤民鐵杆劉志軍案被公訴。在中共檢察機關對外公布的起訴書中稱,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劉志軍自從2011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鐵道部部長職務后,一直在接受調查。2012年8月3日,鐵路系統內部通報了劉志軍涉嫌違紀的問題。劉志軍涉嫌收受巨額賄賂、玩弄女性等問題。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已受理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香港《蘋果日報》引述某北京學者的分析指出,此前已被判處死刑的全國人大前副委員長成克傑、被判處死緩的深圳前市長許宗衡、中移動前黨組書記張春江等人,他們的判決書中均有「特別巨大」、「特別嚴重」之類的措辭。而劉志軍案的訴狀用四個「特別」強調劉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的罪行之嚴重,這是重判的信號,劉被判處死刑、死緩或終身監禁的機會很大。

據《京華時報》報導,劉志軍目前的辯護人是刑辯律師錢列陽,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在錢列陽之前,劉志軍及家屬曾經和高子程及戚曉紅兩名律師聯繫,希望由他們做辯護。但劉志軍後來放棄了委託。

對於解除委託的原因,高子程透露:「他讓我保他不死,這個我保證不了。」

《世界新聞網》發表文章說,劉志軍案子由北京檢察院提起公訴,由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審。在此之前,大部分涉及高官的案件,不僅都實行異地審判,還都不在北京審。現在把劉志軍放在北京審,有兩種解釋,一種是在眼皮底下處理,便於最高層直接操控;一種是主動聚焦,把案子的處理效果放大。

再者星期三發放提起公訴消息,官方的用詞用了比較多的「特別」。用「特別」多,是暗示要依法重判。文章指出,中國的刑法,是可以「從重從快」的,當一個案件的求刑,要從重的時候,在提起公訴時,通常會多用幾個「特別」。

文章認為,劉志軍當不當殺,會不會殺。以法律眼光看,劉志軍案真是十分典型的貪汙腐敗案,依照犯罪金額和情節,劉志軍都當殺。即使中共內部,也有相應的聲音,指劉志軍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文章最後說,到此關鍵時刻,劉志軍要不要殺頭,仍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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