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大橋 發包單位要確實管理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0日電)工程會表示,有提醒各單位注意得標廠商專業承攬能力,及造成施工品質瑕疵與進度延宕的情事;至於金門大橋興建工程案,已由國登得標,發包單位要確實執行履約管理責任。

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政府採購的興利與防弊。

去年12月11日停工的金門大橋興建工程,今年3月重新招標,4月2日第3次開標時有2家廠商投標,由國登營造公司以新台幣66億7836萬元得標,依招標文件規定自決標日起50天內開工並起計工期,預計民國106年8月完工。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及民進黨葉宜津今天就質疑,國登營造過去的紀錄不佳,從聯勤中科汙水處理塌陷、北山交流道工安事件造成人員死亡、五楊高架橋工程期程延宕,還可以得標金門大橋興建案。

葉宜津指出,造成工安事件之後,還可以得標上百億元的重大公共工程,包含五楊高架橋工程、金門大橋工程等。

公共工程會主委陳振川表示,北山交流道、五楊高架橋事件發生的時候,工程會就有發函提醒交通部注意。

陳振川說,4月2日時工程會也通案發函,因屢次發生得標廠商專業承攬力不足,造成施工品質瑕疵與進度延宕等情事,各機關確實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他說,國登過去確實有些案子做不好,但有些案子也執行不錯,主辦機關招標與國登產生契約關係,若有違採購法則由簽約單位提出申訴,廠商也要說明,在由工程會的申訴委員會判斷。工程會是裁判單位,依法不可以直指哪個廠商是黑名單。

陳振川表示,金門大橋案已經合意簽約,發包單位已就是交通部國工局要加強履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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