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必留痕跡 警憑鞋印破竊案

【新唐人2013年03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0日電)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苗栗警方偵辦3起住宅竊案,鎖定一名男性慣竊,將他3雙鞋子比對現場採集鞋印均吻合,依法送辦。

苗栗警分局今天指出,民國99年及100年3月、10月間,公館、銅鑼地區發生3起住宅竊盜案,警方受理報案後通知鑑識人員到場勘查,在案發處所房間地板、廚房圓板凳及窗戶下方等處採集到數枚鞋印跡證。

警方偵查過濾後認為38歲李姓男子涉嫌重大,前往李男住處搜索,查扣7雙可疑鞋款送刑事局進行鞋印比對,鑑定結果有3雙鞋底紋路型態、大小、間距都與竊案現場採集到的鞋印跡證吻合。

李男目前因另案在監服刑,警方經借訊後,依加重竊盜罪嫌將他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辦案講究科學證據,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哪怕只是鞋印,都可能成為破案關鍵。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