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女兒賣淫 母重判7年2月

【新唐人2013年02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3日電)台東一名母親以新台幣5000元代價,帶未成年女兒讓嫖客性侵;台東地方法院以共同犯,將母親判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

台東地方法院判決書表示,這名母親明知女兒未滿15歲且輕度智能障礙,竟帶女兒到飯店,交給某男子,收取5000元後離去。

當母親離開後,男子不顧少女反抗、推拒,脫去少女衣褲,性侵得逞。

法官審理時,男子坦承和少女發生關係,但辯稱並未違反少女意願,且他也不知道少女有輕度智能障礙。

法官不採信男子說法,依強制性侵心智缺陷之人,判處有期徒刑7年8個月;少女母親為賺取5000元,帶女兒到旅社被性侵,屬共同犯,判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