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手18萬撕票 1死1無期

【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7日電)男子邱合成、陳志仁綁架印刷廠老闆,得手贖金後殺害肉票棄屍。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今天分別判2人死刑、無期徒刑。

根據判決,邱合成因傷害、搶奪等案件入獄服刑後在獄中結識陳志仁,兩人於民國98年11月間,因缺錢,邱合成想起先前印名片認識的鄭姓印刷廠老闆,因而與陳志仁謀議綁票勒贖。

判決指出,邱、陳2人以談生意為由,約出鄭姓印刷廠老闆,隨即以膠帶綑綁被害人,並餵食安眠藥,向被害人家屬勒贖。邱、陳2人得手新台幣18萬元後,擔心遭被害人認出,決定撕票,勒斃昏睡中的被害人,棄屍荒野。

法院一審至更一審均判處邱、陳2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更二審仍判邱合成死刑,但改判陳志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更三審審理認為,全案是由邱合成主導,仍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審酌陳志仁參與犯罪情節較輕,且犯後態度較邱合成良好等,改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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