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有效減少槍支犯罪

【新唐人2013年01月25日訊】 (美国之音電) 除了美國,還有不少國家也存在槍支管制問題,儘管不如美國嚴重。澳大利亞政府說,澳大利亞嚴厲的槍支管製法有效地遏制了槍支犯罪。

1996年,在澳大利亞的阿瑟港,馬丁•布萊恩特用一直半自動步槍朝遊客和商店店主開槍,打死35人,打傷21人。這是澳大利亞最嚴重的一起槍擊犯罪事件。

事發後兩個星期,新當選的霍華德總理推動澳大利亞各黨派和各地方政府達成協議,在一年內通過新的槍支法律,禁止半自動步槍。

為了配合新法律,澳大利亞議會通過議案,展開了大規模的回購槍支行動。1996年10月至1997年9月,澳大利亞政府用市場價格回購了65萬條槍。

聯邦國會議員安德魯•利說,新的法律和回購行動產生了效果:“阿瑟港之後,再沒有發生過嚴重的槍擊事件。回購行動的一個好處是,澳大利亞擁有槍支的家庭減少了一半。這意味著,如果一個青少年情緒抑鬱,或夫妻爭吵發展到暴力相向,家裏沒有能夠造成嚴重傷亡的武器。”

很多澳大利亞人都贊成政府的槍支管制措施。

“槍支回購時,我父親就把一支槍交回去了,其實我們不是那種喜好射擊的家庭。不過如果沒有那次行動,我父親的槍大概還在家裏放著呢。”

有些人建議美國向澳大利亞學習:“這樣做確實有效地減少了槍擊和槍殺事件,如果美國人不考慮採取類似行動,那他們一定是瘋了。”

澳大利亞政府當年是通過對全國醫療保險一次性加稅百分之0.2,籌集到了回購槍支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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