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專利聯盟案 附條件通過

【新唐人2013年01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4日電)公平會表示,附條件通過LG 、Pioneer、Philips及Sony等預定各取得One-Red, LLC公司1/4股權並組成專利聯盟,由One-Red, LLC擔任製造向下相容的DVD產品所需必要專利的授權公司。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有關LG Electronics, Inc.、Pioneer Corporation、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及Sony Corporation等預定各取得One-Red, LLC公司1/4股權並組成專利聯盟,由One-Red, LLC擔任製造向下相容的DVD產品所需必要專利的授權公司,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附加負擔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若禁止結合,我國DVD產品製造商將必須逐一向各專利持有人進行授權協商,造成的交易成本及權利金,預期將比經由One-Red, LLC公司取得授權為高,故透過專利聯盟可使國內製造廠商容易取得必要專利授權,降低交易成本,並避免侵權及訴訟風險。

公平會說,專利聯盟可增加授權人使用必要專利的機會,增進下游市場競爭,且不使授權人取得或交換敏感資訊,尚不致對上下游垂直競爭形成不利影響。

公平會強調,One-Red, LLC公司不得針對DVD產品有價格或產量的限制協議、交換重要交易資訊等聯合行為;不得限制被授權人技術使用範圍、交易對象及產品價格;不得限制被授權人於授權期間或期滿後研發、製造、使用、銷售競爭商品或採用競爭技術;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授權專利的內容、範圍或專利有效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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