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勝文案 馬面被判無期定讞

【新唐人2013年01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涉嫌槍傷前副總統連戰兒子連勝文的「馬面」林正偉,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認定,判決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林正偉於民國99年五都選前夜,在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造勢場合上,開槍打傷連勝文,台下民眾黃運聖因流彈波及致死。

全案一審時判林正偉有期徒刑24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認定,判決林正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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