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批評 經建會:陳義過高

【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7日電)美國商會指租稅環境不利國際企業,經建會官員晚間表示,國內企業營所稅僅17%,被指租稅負擔太高,「陳義過高」。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法協中心主任左珩表示,國內平均租稅負擔率不到13%,營所稅僅17%,如果這樣的租稅負擔還被指太高,只能說是對方「陳義過高」。

左珩認為,問題應該是出在「避免雙重課稅協議」的簽訂,目前國內與其他國家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議」的國家有25個,美洲僅有巴拉圭,歐洲英、法、德、瑞士、瑞典等簽訂,但與日本、美國等未簽。

左珩指出,台灣租稅環境不利外商在台投資,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因為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議困難性高,但營所稅僅17%,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為40%,且有抵減項目,美商會的批評,「他們意見會儘量採納與審視」,但有些意見基於環境,非一夕可改善。

不過,左珩透露,財政部今年內將會與幾個國家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議。

美商會指政府行政效率日趨惡劣,左珩表示,行政效能不敢說是很好,但不會太差,在近三年IMD(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世界競爭力評比,台灣政府效能排名保持在前10名以內,美商會說法「有偏誤」。

左珩指出,在法規方面,政府部門被外國商會批評,有一個重要因素是每年他們提出的白皮書,高達30%至40%可能與個別企業利益有關。

他說,站在政府角度,如這些利益圍繞在個別企業,行政部門要有通盤考量,「在整體社會利益與個別利益」,政府要有廣義的思考,如公利與私利不衝突,會協助企業,但當公利與私利背道而馳,就無法協助。

左珩舉例,像能源局有關401條相關規定,能源設備要符合ISO的標準,但歐商抗議,原因是他們設備標準高並通過歐洲標準,為何一定要通過台灣的標準?歐商認為歐洲是大經濟體,不能用小的經濟體規範他們。

左珩說,經協調後,能源局決定將上述規定延緩2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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