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粵市民請求粵公安局證明無精神病才可執法

【新唐人2013年1月13日訊】2012年12月6日,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建設街打人派出所姓賴的警察(警號022980)公開欺騙、恐嚇、威脅我的父親,對我父親說「你的兒子陳軍育是法論功的頭目.叫你兒子不要天天打110投訴我們建設街派出所打他的事情.否則,我們就把你兒子當作法輪功人員,採取手段.」

我的父親已是70多歲的老人,患有高血壓、冠心病,我的母親也以60多歲,曾經腦溢血、中風。兩位老人經受不了如此沉重的精神打擊,舊病複發,隨時有生命危險。我每天打110投訴,要求022980書面回答以下問題:

一、我一直沒有機會學習法輪功,更沒有機會成為法輪功的頭目。要求022980書面告訴我,在哪裡可以學習法輪功?我要學習多久才能成為法輪功頭目?

二、我強烈要求廣州市公安局立即責成022980,全部賠償我的父母所有的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和精神損失費,直到兩位老人完全康復為止。

三、以下4名調查人員對本投訴案件的所作所為,已涉嫌集體作偽證的團伙犯罪:

1、021814,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指揮中心姓張的民警

2、021349,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建設街打人派出所姓劉的教導員

3、021295,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監督室姓肖的民警

4、022980,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建設街打人派出所姓賴的民警

四、我通過110投訴至今已72次,無任何人給我任何答覆。

五、據媒體報道:2013年1月8日,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祁曉林,因長年患有嚴重的精神病,在廣州市公安局局長辦公室,精神病發作,上吊自殺。

對此,我非常懷疑:我被5名警務人員毆打的投訴案件,廣州市公安局拖延了兩個多月,至今無任何調查進展和調查結果。這些調查人員、涉案警察和幕後指揮的無人性的領導,是否和祁曉林一樣,患有長年的、嚴重的精神病?所以,我多次打110,強烈要求:廣州市公安局立即採取行動,把本投訴案件的全部調查人員、涉案警察和幕後指揮的無人性的領導,送到精神病院,做詳細的精神檢查。確認他們的精神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就不要讓他們出來了,禍害老百姓啊!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如果警察有精神病,打死我也不用負責!我該找誰負責?所以,我強烈要求:廣州市公安局要全部在職的警察和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精神健康證明,才能上崗執法!

投訴人:陳軍育 13113963948

投書:粵公安分局集體作偽證-投訴48次無人理.html

相關鏈接:http://www.ntdtv.com/xtr/gb/2012/12/21/a818128.html.

201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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