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太火辣 美判可開除

【新唐人2012年12月22日訊】(中央社愛阿華市21日路透電)美國愛阿華州最高法院今天裁定,愛阿華州企業可以開除他們認為太過有吸引力的員工

愛阿華州1名牙醫的太太認為牙醫助理可能危害兩人婚姻,牙醫於是將助理開除。法庭今天一致通過,判定牙醫的行為沒有違反愛阿華州民權法。

根據兩造說詞,納爾遜(Melissa Nelson)替牙醫師奈特(James Knight)工作超過10年,從未和他調情。她說,自己若是個男人,就不會被炒魷魚。

奈特在法庭上陳述,他曾多次向納爾遜抱怨她的服裝太緊身,太撩人,「讓人分心」。

但在2009年間,兩人開始互傳簡訊,根據證詞,多數簡訊內容是關於工作,沒有問題,但部分內容曖昧。奈特在其中1封簡訊中問納爾遜多久經歷一次性高潮,但她沒有回覆。

2009年底,牙醫師太太發現這些簡訊,要求丈夫開除助理,因為「她是婚姻的一大威脅」。

奈特在隔年初將助理開除,表示兩人關係危害他的家庭。

納爾遜於是提告,表示自己沒有犯錯,她只把牙醫師當做朋友,奈特對她來說像是爸爸一樣,自己是因為性別因素遭到開除。

奈特則辯稱不是因為性別問題,他底下所有員工都是女性。納爾遜被開除是因為兩人的關係危害他的婚姻。

由7名男性組成的法官團認為,這件案子的基本問題在於,「就算員工並沒有實際和老闆調情,老闆是否可以因為員工太有魅力,令人難以抵擋,就以此為由合法地將他們開除」。

法庭最後裁定,雇主可以因為員工太過具吸引力而將他們開除,且不構成非法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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