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講師網路批對手 判拘役

【新唐人2012年12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7日電)某連鎖補習班鄭姓講師因與徐姓講師競爭,在網路上批評徐上課是浪費學生時間、騙錢。台中地院依妨害名譽罪,判處拘役50日。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鄭男在某連鎖補習班擔任高普考授課講師,與徐男是競爭對手,在網路討論區貼文,誣指徐男不具警察經驗,卻開警察法規等科目課程。

鄭男還在網路上貼文批評徐男,上課照著課本唸,浪費學生時間、騙學生的錢,還謊稱學歷等文字,案經徐男控告。

鄭男否認公然侮辱犯行,指稱他的電腦未設密碼,只要進入他住處的人都可使用,且貼文內容僅評論教學方法,是可受公評的事。

台中地院以妨害名譽罪判處鄭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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