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違法 男要求返還費用勝訴

【新唐人2012年12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7日電)黃姓男子不滿移民公司違法代辦護照,使他無法使用,請求返還代辦費用3萬6000美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移民公司返還。

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台南市黃姓男子於民國99年11月與某移民公司簽立委任合約書,約定由黃男提供資料、移民公司為黃男全家人代辦布吉納法索國家移民護照手續事宜,費用為3萬6000美元。

黃男主張,代辦人員為賺取傭金,提供偽造的文件向布吉納法索國辦理護照,使他縱使取得護照後也無法正常使用,請求移民公司返還代辦費用及懲罰性賠償金50萬元。

移民公司主張,黃男一家4人已合法取得護照,公司的委任事務已完成,可取得3萬6000美元的報酬,且黃家等4人的護照並未經布吉納法索國家註銷,仍屬有效護照。

法院審理認為,黃男曾提供文件交由移民公司使用,代辦人員也證稱黃男對於其用偽造文件申辦護照一事不知情,是移民公司未以合法方式取得護照,判移民公司給付黃男3萬6000美元;懲罰性賠償金50萬元部分則未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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