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聯合 公平會有搜索扣押權

【新唐人2012年12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6日電)行政院今天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明訂對於違法的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公平會得向法院聲請搜索、扣押。

行政院長陳(沖)表示,草案針對限制競爭案件增訂搜索、扣押制度;法律的有效執行確實需要配套調查手段,經審慎考量,再加上立法委員也提出類似提案,搜索制度的採行,應是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共識。

他指出,搜索、扣押影響甚大,修法通過後,公平會應審慎進行,法務部與法規會應進一步研討。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秀明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許多聯合行為都很隱密,證據不易蒐集,草案通過後,公平會得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得扣押,以便及時取得違法事證。

草案並修正結合申報門檻制度,刪除易生爭議的市場占有率門檻,改以銷售金額作為結合單一申報門檻。

媒體詢問修法是否影響壹傳媒併購案,吳秀明說,壹傳媒併購案已達審查標準,不會因為修法受到影響;未來公平會決定是否對市場競爭有無壟斷時,仍會考慮市場占有率。

草案增訂中止調查制度,受調查的事業如果願意採取具體措施消除涉嫌違法行為,公平會監督是否確實履行承諾後,就可中止案件調查。

對於影響整體社會民生經濟的限制競爭行為,例如濫用獨占地位、違法結合或聯合行為等,草案課以較重的處罰,罰鍰額度較現行規定加倍,裁處權時效由3年延長為5年。

對於同業公會或其他事業團體的違法行為,草案規定,除處分公會或團體外,增加對實際參與成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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