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牆罵鄰 未指名仍判拘役

【新唐人2012年1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2日電)中市劉姓男子不滿陳姓鄰居,多次在住處庭院內大聲隔牆辱罵陳男,經陳男錄音提告。台中地院依妨害名譽罪判處拘役120日。

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指出,45歲的劉姓男子辱罵母親,鄰居陳姓男子出面阻止,劉男竟出手毆打陳男,陳男對他提告。陳男指控,劉男自去年11月到今年1月間,在太平區住處庭院內,隔著圍牆對他的住家大門,大聲以不雅言語恫嚇汙辱他。

陳男以錄音等資料控告劉男公然侮辱,劉男否認公然侮辱,辯稱他酒後會以不雅語言與母親說話,並非針對陳男;劉母證詞指出,劉男喝完酒就會亂罵人,會罵租房者。

法官以公然侮辱罪必須有公然汙辱特定人的犯行,但不限於指名道姓,針對錄音內容有提及租房者,認定是辱罵陳男,依妨害名譽罪判處劉男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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