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控告重慶警方

【新唐人2012年11月17日訊】(中央社台北17日電)中國大陸前律師李莊2009年被控涉嫌教唆偽證而入獄,李莊在15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重慶公安局警員徇私枉法罪,希望平反自己的聲譽。

李莊已在2011年6月服刑期滿出獄,目前為自己偽證案申訴。

深圳晶報報導,李莊在新浪微博刊出控告書,他將委託律師王誓華,控告重慶公安局李莊案、龔剛模案專案組警員。王誓華還告訴晶報記者,選擇在15日提告,是為了貫徹中國共產黨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依法治國精神。

中共中央前總書記胡錦濤在18大政治報告中提到,「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李莊原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受委託辯護龔剛模涉黑案。李莊在2009年12月遭重慶市公安傳喚,隔天以涉嫌偽證罪遭逮捕。李莊在2010年2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二審雖然認罪,卻宣稱遭到重慶當局欺騙。

由於李莊案時值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前公安局局長王立軍的重慶打黑運動,李莊案的法律程序相當特殊,引發社會廣泛討論。

李莊在控告書中說,李莊案是重慶市一、二審法院在設定必成觀念支配下,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但李莊認為,專案組警員明知行為是徇私枉法,偵查行為是個人意志表現,因此請求對每個專案組警員立案調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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