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南迴弊案 1承辦人收押

【新唐人2012年11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6日電)檢調偵辦台鐵採購弊案,再追出台鐵南迴線工程涉弊,除台鐵副局長黃民仁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曾姓承辦人則遭收押禁見。

台中地院以曾姓承辦人涉嫌在職務相關業務,收取不當利益,並有串供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黃民仁今天接受偵訊後,離開台中地檢署時,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司法審判,就讓司法去辦,我盡力愛我的台鐵,愛我的國家」,他簡短回覆後,即低調離開。

台中檢調查出台鐵人員民國99年間辦理南迴線南太麻里溪橋改建工程招標作業,洩漏工程預算及底價,護航業者得標,並以包庇違法轉包、驗收工程、變更設計追加預算等方式圖利廠商;涉案公務員疑接受喝花酒招待及收賄。

檢調昨天進行搜索帶回18人偵訊調查,並提訊涉案在押業者深入調查。

檢方今天將黃民仁以100萬元交保,台東工務段許姓段長10萬元交保、賴姓承辦員10萬元交保,台北工務段姜姓段長請回,林姓及游姓業者各以50萬元及20萬元交保,並向法院聲押曾姓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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