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世儒當選無效 內政部擬釋憲

【新唐人2012年1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4日電)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今天表示,苗栗縣竹南鎮長康世儒當選無效定讞,內政部與法院見解不同,將研議提釋憲案。

康世儒上午在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吳宜臻、竹南鄉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今年初回鍋參選第16屆竹南鎮長補選前,曾向內政部與中選會2度確認參選資格,並經公民投票以2萬6000多票,領先對手1萬多票高票當選。

康世儒說,選後對手向苗栗地方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法官沒有調問及詢問中選會或內政部等主管機關意見,直接判決當選無效。行政部門資格審查同意參選,當選後,司法部門又說當選無效,司法權霸凌行政權,這是世界首例,國際笑話。

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解釋,中選會是依據內政部的解釋令認定康世儒符合參選資格。

黃麗馨說,民國98年內政部曾對「連選得連任一次」作出解釋,「任期4年,連選得任1次是指連續2次參加同一職務的選舉,並當選連任」,這是從保障人民參政權的角度出發。

她說,這次發生法院的判決與內政部的見解不同,內政部將考慮依照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第7條規定提出釋憲,將再徵詢相關法治單位的意見。

她表示,這是個案判決,等收到判決書後將邀請學者專家研商內政部這項解釋令存廢問題。被詢及康世儒再登記參與竹南鎮長補選,內政部是否同意參選資格?黃麗馨說,函令目前仍是有效函令,但會循法制化程序處理。

吳宜臻要求暫緩解職公告一事,等大法官釋憲文出爐後再行處理,賴錦珖說,依法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必須公告解職,再辦理補選,如果任期中大法官釋憲結果出爐,認定康世儒當選有效,恐怕只有修改法律一途,才能做完整的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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