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行人安全 高市11月大執法

【新唐人2012年10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31日電)高雄市明天起展開交通執法,汽機車如不禮讓行人將被罰,行人穿越車道也要罰。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先行,汽機車會處以新台幣1200元到3600元罰款;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誌指示或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罰300元。

近來交通事故不斷,酒駕肇事、道路不平或危險路口等交通問題不少,陳菊要求明天起到明年4月底共半年的時間為「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確實加強未禮讓行人的勸導與執法。

市府交通局承諾檢討全市行人穿越線、號誌時相、標誌、標線和號誌,以確保行人路權和行人安全

除了交通大執法,工務局將配合推動人行道、通學步道和騎樓打通整平工程。

交通大隊表示,明天的大執法行動從上午9時起在市區42個重要路口執法,只要有行人穿越道,車輛都應讓行人先行,行人也要遵守不任意穿越馬路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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