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修提名辦法 參選先繳清罰款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7日電)國民黨中常會今天修正通過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未來如各級民代所屬黨團認定應繳罰款未繳清者,不得申請提名。

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下午修正通過「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新增一項,明訂「各級民意代表所屬黨團認定之應繳罰款未繳清者,不得申請各類公職人員候選人之提名登記」。

與會者會後轉述,修正提名辦法,是為協助各黨團順利推動相關工作,鼓勵各級黨籍民意代表團結支持黨團決策,強化黨團運作功能,希望落實相關既有規定的成效。

與會者轉述,有人提及國內其他政黨,例如民進黨也有相關的具體條款,對於有意參選公職人員,必須繳清應繳的罰款,否則不能申請提名。

此辦法修正通過後,與會者轉述,立院系統的黨團幹部向中常會進一步說明立院現況。黨團幹部說,民進黨經常聯合台聯黨團、親民黨黨團立委進行突襲。實際作法,通常是在每週五的上午9時至9時30分提出突襲,此時國民黨團往往必須靠黨紀維護與團結,才能擋下在野黨的杯葛。

所以,中常會修正提名辦法,黨團幹部表示,有助於落實政黨政策,希望黨籍立委共同面對整體大環境。

此外,會中也有多位具立法委員身分的中常委發言,與會者轉述,大多都肯定這項修法,否則以現況而言,仍有黨籍立委與行政院切割,批評黨團,落井下石,希望藉此修法有效約束,並落實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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