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宜興人民醫院醫療事故三十多年迴避事實

【新唐人2012年10月13日訊】我是一個三十二年的法官,於2010年10月退休了。實則因家中及身體狀況,我2007年就退養休息在家了。人退休了,但我必須從良心、良知從黨性出發暴曬一下我這個法官三十二年來坎坷的磨難,暴曬一下,這些政府各部門的官僚答覆證據是如何官僚對待民眾的疾苦。

回顧自己三十二年的事業與工作,得到的是很多的榮譽,多次先進工作者,榮立江蘇省人民政府授予的二等功,確實是沒日沒夜的工作,最多一年辦結案件560件。件件經得起檢驗,件件收益效果良好。

再回顧家庭痛苦和失去,好比法官的家庭是應有的罪人,合法的權益得不到保護是應該的,甚至江蘇省宜興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縣(市)人民醫院),市衛生局及其一些政府行政部門隨意侵犯公民權利,違法亂紀,法官家庭一輩子受害都是應該的。

我是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原愛人是江蘇省宜興市人民醫院29年的醫生。32年前,我兒子毛躍在原宜興縣人民醫院(以下簡稱縣人民醫院)出生時,因縣人民醫院極不負責造成醫療事故,在我愛人進產房睡產床上近40個小時,臨產時產房20分鐘無一醫護人員,僅我守在愛人產床邊,後來我發現愛人背部產床下直滴水,我即到醫護辦公室叫醫護人員,當數名醫護人員到產床邊,發現氧水已破,兒子在母親肚中已無胎心音,醫生即手忙腳亂胎吸無效,再手忙腳亂用剪刀手術後用產鉗將兒子的頭部鉗拖出,拉出時兒子的頭部一大血腫瘤。也不能啼哭,成活率也無把握,立即將孩子放入保溫箱接氧氣,當兒子一出母親肚子就打止痛消炎針,當時醫護人員與我講「這樣的血腫瘤疼得很,必須打針消炎。」當時的醫護人員都感到內疚,都安慰我,事故發生後縣人民醫院人人皆知,1978年宜興只是江南水鄉的一個小縣城,本院的醫生生孩子出了醫療事故,事情轟動全城起碼過半人都知道,我當時氣得無法忍受,即找到了縣人民醫院院長及其他領導,他們很感內疚,對我再三安慰並口頭承諾了很多事情。正是縣人民醫院的醫療事故,我兒子來到人間,我和愛人就抱了兒子奔跑滬、寧、杭、蘇、錫、常到處求醫,1979年縣老幹部局的領導嚴某也給我們聯繫上海等地多個醫院診治,這三十多年來,我們做父母的為了這個兒子真不是人過的日子。七、八十年代,從宜興到上海必須早上黑出門,晚上黑才能到上海,直到1980年才對兒子診治療固定在了上海第一醫科大學附屬兒科醫院、兒科研究所(現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兒科研究所)全國十大腦兒科專家孫醫生處診治,開始每星期必須一趟上海,後半個月、一個月一趟上海、漸漸二個月、三個月、半年一趟上海診治,八十年代初期一瓶瑞士進口的藥就是一百八十多元。為了這個兒子三十多年全家人力、物力、經濟全部耗光。兒子出生不久,縣人民醫院領導通知我們申請提交上海醫院證明報批生二胎。試問:我們這代同齡人七十年底八十年代初計劃生育是何等的高壓政策?本醫療機構就診、本縣同級醫院證明難道就可以生二胎嗎?

2008年4月11日,原縣人民醫院我兒子的接生醫生(於80年代初調深圳工作),實事求是的做了筆錄捺了指印證明了當初接生的實際情況。

2008年4月21日,本人通過關係前往宜興市檔案館查處1981年准生二胎的檔案,檔案內既無我們的申請,也無上海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僅是縣人民醫院的醫療證明書,而且嚴重偽造了檔案,偽造了我兒子毛躍的姓名,偽造了診斷醫生的姓名,檔案資料全部嚴重違反了當時的生育政策的規定。縣人民醫院如此偽造檔案欺騙宜興縣計生辦,其目的:一、明確自己已造成了醫療事故為彌補和安撫我們故准生二胎。二、不敢如實存放合法原件的一系列真實姓名資料,其目的怕追究責任,當然,這些資料究竟縣計生辦怎麼能合法審批過關的還是事後縣人民醫院自行偽造補充進檔的還是個迷?

32年來,32年的診治,特別是隨著兒子的成長,我們一直與縣(市)人民醫院多任院長和諧協商,甚至在十分困難的情況下,為求助醫院給兒子一份後勤工作做做,花費了好多錢跑某院長家送禮,但每一位院長都是研究研究,個別院長就是收了我們的禮也是研究沒有結果。愛人是本醫院的醫生,我是法院工作只能是和諧協商,事實也只能是委屈,忍氣吞聲。反之,愛人不在本院工作,我是一個普通老百姓與市人民醫院及早爭執或採取訴訟權利又怎樣呢?

2003年7月28日,我從山東濟南出差一星期回家一天,因女兒剛從瀋陽大一放假回來,愛人陪了女兒我也根本未與孩子她媽講到什麼話,愛人早上七點不到騎自行車上班,快到醫院單位十字路口,被一輛大型工程翻斗車壓死身亡,愛人出事一天未到單位上班,也未有人過問,且交警也將我愛人送到人民醫院也未搶救無所謂的就叫交警送到了殯儀館,直到晚上下班沒回來,我到處查找,馬路上有人告知,早上七點有人壓死了,當晚我查出後,我單位主要領導與人民醫院領導即坐下協商處理事宜:一、事故的性質為工傷,二、雙方單位即先各拿出一萬錢辦理喪事,三、兒子毛躍的工作由市人民醫院解決。四、三日到期火化。後我們按照商定的日期如期火化,但市人民醫院即反悔兒子的工作沒法解決。僅醫院拿出的一萬錢後拚命的索回了五仟元。連僅六千多元的喪葬費僅解決了六百多元,一個具有一千六百多名醫護人員、二幢20多層病房、門診大樓、急診大樓、行政大樓相當規模的市人民醫院就如此的對待一個28年本單位的醫生,該醫院因腐敗數年中判處了多名管理人員,可見該院到了絕無人性人情的地步。

我愛人在市人民醫院及地方口碑極好,開追悼會時有地方的領導、很多病員,有南京、上海專程趕到參加追悼會。

兒子他媽走了,由於我與兒子他媽感情深厚,人去了,每天到家是以淚洗臉,到家後就是拚命的打掃、洗、燒、做好各項家務,給兒子每天一日三次料理好藥物,其中服用的氯硝安定一般醫院裡是沒有的,即使配也須嚴格審批,我每天要用刀片一切四份給兒服用,一年四季二個孩子的衣、食、住行照料好他們,衣服破了自己補,就是這樣數年哭瞎了眼睛。

在那艱苦的歲月,自己生活十分節儉,1991年全國大洪災,我和愛人都是熱心極力從不留名捐助奉獻,在地方太湖流域大洪災中,老父病危,連辦理後事的篷都搭好,本人向市機關黨委不留名捐款800元;向九江、洪湖捐款不留地址、不姓名。後九江的捐款 九江方根據郵局的印章,查到了我單位。

兒子他媽走後,兒子也多次找到有關部門,我也信訪多次,特別是市衛生局及政府等部門的答覆中即承認又不符情理事實的官僚推諉,現在我退休了身體不好,我也不能陪兒子一直到終身,今後怎麼辦?現實的部分官員確是官僚到了極點,確無一點體諒民情、民意、民眾的疾苦。現將把全部證據公佈於社會、公佈於民眾、懇請求助有良知的民眾給予一個人性的民意生存公道。

毛解朝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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