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因言被勞教 自由何在?

【新唐人2012年10月10日訊】 (美国之音電) 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因轉貼微博被勞教。其申訴案10月10日在重慶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為任建宇辯護的律師浦志強說,他的委託人在互聯網的言論都沒有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而重慶公安局做出對他的勞教決定有違法律程序。

 
*不服勞教提申訴*
 
星期三上午,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彭水縣郁山鎮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被勞教申訴案。任建宇2009年7月畢業於重慶文理學院,當年被重慶市選派到郁山鎮擔任大學生村官,後被錄用為公務員。任建宇被重慶公安機關認定,在去年4月到8月間在互聯網以多種方式發表批評、“攻擊”政府言論,被重慶公安局勞教兩年。目前羈押在彭水一個戒毒勞教所。
 
任建宇和家人對勞教決定不服,提出申訴,把重慶市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告上法庭。
 
*代理律師:沒有超越言論自由權限證據*
 
為任建宇代理申訴案的是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他星期三對美國之音表示,他閱讀了任建宇案件的全部卷宗,沒有發現任建宇有超越言論自由權限和法律的任何證據。
 
浦志強說:“我覺得,第一他所發表的所有的言論都是跟言論自由的權利直接相關﹔第二就是說,他所做的這些事情沒有任何超越了憲法和法律的規定。”
 
浦志強說,重慶當地特別重視的是任建宇在微博上,轉發的中共政治局常委李克強,去年訪問香港一所大學時的一張照片。照片上邊是李克強被保鏢前後簇擁著前行,任建宇在轉發這張照片時配上了“黑社會老大”這五個字。
 
浦志強認為,如果就是因為在轉發這張照片時加了這樣的批注,就被勞教兩年,這對於也是學法律出身的李克強來說是非常丟臉的事情。他指出,重慶當局表面上是不許醜化黨和國家領導人,實際他們是在給李克強的操守和形象抹黑。
 
*勞教程序違法*
 
浦志強指出,任建宇勞教申訴案還有一個關鍵就是,重慶公安局對任建宇的勞教決定不符合程序。
 
 他說:“再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他們所有的證據都不是勞教的證據。都是公安機關辦了一個錯案的證據,因為到(去年)9月23日的時候,重慶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他們(重慶公安機關)沒辦法了,當天把人家給勞教了。而且聆訊也沒有能夠作清楚。”
 
浦志強指出,檢察院沒有批捕之後,重慶公安局本應該立刻放人,但是他們沒有這樣做。他說,重慶有非常多的勞教案是因為報送審查批准逮捕,而檢察院沒有獲准的,公安機關便直接把人勞教。
 
據被告重慶市政府勞教管理委員會去年9月23日作出的對任建宇《勞動教養決定書》,認定任建宇2011年4月到8月間,先後多次在網上發表負面言論和信息100多條,攻擊我黨、政府,煽動網民顛覆國家政權。
 
美國之音記者分別給彭水縣公安局和重慶市公安局撥打電話,希望證實相關信息,電話無人接聽。
 
*申訴沒有超出起訴期限*
 
庭審中雙方爭論的另一焦點是,任建宇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期限。浦志強認為,對於這個問題根據有關法律,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限之內。任建宇現在仍被關在看守所,當然不具有行政起訴期限的問題。
 
10月10日的法庭審判沒有當庭作出宣判,據浦志強微博,審判長宣佈:因案情重大,程序和實體問題,都需要進一步核實,因而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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